都會局研減開發費 冀激勵興建可負擔租屋
【明報專訊】大溫都會局有意減免開發費,藉此吸引興建可負擔租屋,區內已有6個市鎮制定相關附例。
代表發展商業界的都會發展研究所(UDI)主席兼行政總裁麥克馬林(Anne McMullin)表示,有關建議是積極的一步,而可負擔租屋的租金均低於市場價格,開發商已為此承擔費用,他們為便利設施支付開發費,因此豁免有關收費也合理。她指,在溫市,可負擔或廉租住宅單位在出租項目單位總數中佔20%,至於其他都會局轄下的市鎮這一佔比各異,新舉措鼓勵更多開發商興建更多廉租屋。
都會局職員在本周會議上呈交的報告中表示,在區內19個市鎮中,已有6個制定附例,減免甚至免除開發費,而隨著該省近房屋立法讓所有市鎮的分區增加興建可負擔房屋,將會有更多項目設有因應不同市場或廉租的單位,因此都會局開始審查有關費用如何影響該等項目的存在價值。
目前,只有由非牟利組織、卑詩房屋局(BC Housing)、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MHC)或註冊慈善機構興建的房屋,獲豁免跟地區液體廢物和廢水相關的開發費。有關規定自2010年起實施。
據此,預計在2024年至2033年期間,每年平均有1950至2500個可負擔住宅單位獲豁免開發費,這意味著大溫區在這10年內,每年損失的收入高達3800萬元至4900萬元。若豁免措施擴大至私人開發商興建的廉租屋項目,預計在該10年內獲免除開發費的可負擔住宅單位數目,每年平均增加281個至361個,至於省府相關收入每年損失增加540萬元至700萬元。
聯邦政府最近宣布向大溫都會局撥款2.5億元,用於補貼列治文愛奧那島(Iona Island)耗資100億元的污水處理廠首階段升級工程。撥款來自時任聯邦房屋部長弗雷澤(Sean Fraser)於去年4月成立的60億元「加拿大房屋基建基金」(Canada Housing Infrastructure Fund),並在聯邦政府秋季經濟報告中作出正式宣布。省府支付2.5億元作為匹配,用於該項目設計開支。
該筆聯邦撥款仍取決於省府跟聯邦政府之間達成的協議,目前尚不知道是否包含特定要求。根據該計劃的網頁內容,有關要求包括申請獲准在低密度社區每塊地皮興建設4個住宅單位,開發費3年內凍結加價,使有關費用保持在去年4月2日生效時價格。
一些開發商去年秋天致函都會局,要求凍結加價延長多兩年,以確保已在施工的項目按照現行收費完成。他們還希望都會局允許開發商在項目完成後不是施工開始前支付費用。但大溫的開發費預計將在3年內大漲,而且在元旦日已第一次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