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國安法後沒再籲制裁 黎智英:原擬「獄中信」無發布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昨天踏入第104日審訊。黎智英供稱國安法實施後他曾讀條文細節,得知要求制裁構成犯罪,他無再這樣做,否則「形同自殺」。黎確認批准管理他Twitter帳戶的李兆富請辭,而自己原先準備入獄後刊出的「獄中信」最終亦無發布,否認與他人在國安法後延續串謀犯罪協議。同時,黎接受外媒訪問時表明不是放棄為民主而戰,庭上則稱大可循非法途徑離港,但不想這樣做。
《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實施,辯方展示7月1日凌晨3時許,李兆富發信息給黎智英提出希望黎的Twitter帳戶能由其他人管理。黎上午約7時回覆稱他已閱讀國安法細節,認為很嚴苛,會破壞香港法治,「你保持低調是對的」。約同一時間,黎向時任《蘋果》高層張劍虹、陳沛敏,以及泛民友好李柱銘、李永達等人發信息評論國安法(見另稿)。黎供稱他批准李請辭,因當時是非常關鍵且危險的時刻,打算看看李回到美國後會否安心繼續工作。
官追問黎何時細閱條文
辯方問黎何時閱畢國安法細節,黎表示忘記。法官李運騰問,倘提及相關內容的信息是上午7時40分或以前發送,可否理解為黎當時已閱讀細節,黎稱「應該是」。辯方追問黎是否已知道何謂「勾結外國勢力」;黎同意。黎又稱他在國安法實施後變得很小心,知道國安罪行最高囚終身,無再要求制裁。
辯方另展示《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同日上午發送給黎的信息,稱黎早前撰寫的「Letter from a Hong Kong Jail」(香港獄中信)很有力,提醒若修改內容盡早提出。據庭上展示內容,文首稱「若然你正閱讀此信件,代表我已在獄中,承蒙中共的正義。從某些方面而言,我比在外面更自由,當政權將捍衛真相和法治視為罪行,誠實的人還能身處何地?」
「獄中信」提美國「不要忘記朋友」
信件並稱「我一直很欣賞美國,致我的美國朋友,我現在獄中跟你們說,我們正被中國壓榨,因為我們與你們有共同的價值觀。在我們需要幫助的時刻,請不要忘記你們的朋友。」辯方指找不到該文的發布紀錄,黎稱文章於7月1日前撰寫,代表他當時想法,他預計自己會入獄。辯方問黎是否打算入獄後告訴公眾一些事?黎表示他原先想,但最後決定不發布,內容並非要求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黎確認7月1日晚上他接受「霍士財經網」訪問,當中稱不知「紅線」在哪。黎供稱國安法紅線模糊,他無於訪問要求外國制裁。庭上另展示「美聯社」翌日刊登的訪問內容,黎表示「會繼續留港爭取民主,但現要循一個截然不同的途徑來做這件事」,訪問尾聲中黎稱不能離港,「這不僅使我自己蒙羞,亦損害《蘋果日報》名聲,我會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
美媒訪問 黎謂「不同途徑」爭民主
黎續解釋,香港有了「新法律」後態度要改變。辯方追問如何改變?黎表示當時是法例生效第二天,尚未有答案,但知道情况會變得很不一樣,他並非要放棄為民主而戰,只是不透過非法途徑,並謂「如果我願意的話我可以其他方式離開,如果我夠堅定,一定有方法」。辯方問如何做到?黎稱「非法地」,「但我從不想這樣做」。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