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少年中流彈亡 檢控官尋盡快重審
辯護律師﹕最快明年4月才有期
【明報專訊】華裔少年黃曜輝(Alfred Wong,圖)溫哥華中流彈死亡案件流審後,檢控昨日決定會尋求重審28歲被告卡特(Kane Carter);但辯方律師稱其最快明年才有期。
該案被告卡特被控二級謀殺黃曜輝和二級謀殺被指為幫派人物的懷特賽德(Kevin Whiteside),以及嚴重襲擊當時中槍生還的另一途人;卡特不認罪。第一次審訊長達約3個月,但陪審團商議5天後,於前日(10日)向法官指未能達成一致裁決,法庭並宣布審訊無效。控辯雙方昨日就會否重審而開會,卡特透過視像參與該程序。
檢控官蒙特查德(Don Montrichard)昨日向法官說:「檢控官會尋求重審此案。」卡特下次在10月8日再過堂;而重審可能排期至明年。
檢控官指稱在辯方律師時間許可下,控方會尋求盡快重審,但辯護律師納爾遜(Andrew Nelson)則說他最快明年4月才有期。
案件於2018年1月13日晚上發生,15歲黃曜輝當晚坐在其父母汽車的後排座位,他們的車在駛經百老匯東街(E. Broadway)時遇上幫派槍戰,流彈穿過黃氏一家的汽車和擊中曜輝的右胸,該少年事後接受緊急手術,但數天後死亡。
於第一次審訊期間,控方向陪審團指,被告當時是為了保護在槍戰前於附近一間餐廳用膳的同黨里瓦斯(Matthew Navas-Rivas),而里瓦斯為懷特賽德當晚的槍擊目標。控方舉證理論指,當里瓦斯步出餐廳時,懷特賽德和卡特分別開槍;而懷特賽德成為該案中的第二名死者。
在該宗逾6年前黑幫街頭槍擊事件中,里瓦斯沒有中槍,但後來他在溫東街頭遛狗時被槍擊致死。
沒有參與卡特此案的溫哥華資深律師拉維(Ravi Hira)昨日接受媒體Postmedia訪問指出,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而流審屬罕見。他上一次遇到是2008年,當時獲委任為特別檢控官,被告是被指為幫派殺手本積(Rajinder Benji)。
本積被指在1998年3月殺害溫市商人辛格(Michael Singh),而該案第一次審訊長達85日,但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第二次審訊歷時13天,被告被裁定一級罪名成立和判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拉維表示,雖然陪審團「懸而不決」屬少見,但重審卻不罕見,而若要重審,則會盡快進行。他續指,流審亦不代表本國制度有問題,「事實是,這表明陪審團非常認真地對待他們的宣誓。」
卡特被控的第一次審訊在流審後,溫哥華警察局長帕爾默(Adam Palmer)發表聲明並慰問黃氏一家,他又指黃曜輝家人「為被殺害Alfred尋求公義的旅程現在必須繼續。Alfred年僅15歲,他的生命遭到某人罔顧而發的子彈奪去。我仍期望,需為Alfred遇害負上責任的人最後要面對其應得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