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安樂死 母興訟指卑詩政策違憲
【明報專訊】溫哥華一名女子去年接受安樂死(MAID)之前被迫轉院,她的家人現已將卑詩省衛生廳和天佑醫療護理機構(Providence Health Care)告上法庭,指控卑詩省安樂死的政策違反了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的第2條和第7條。
該宗民事訴訟案的主要原告是34歲的死者奧尼爾(Sam O'Neill)的母親蓋伊(Gaye O'Neill),其他原告還包括臨終關懷醫生賈亞拉曼 溫Jyothi Jayaraman)和倡權團體「加拿大死有尊嚴」溫Dying with Dignity Canada)。
奧尼爾在被確診患有第4期宮頸癌後,因癌細胞擴散到淋巴和骨盆,令她飽受痛苦的折磨,她在去年4月選擇了安樂死。
奧尼爾曾在溫哥華的聖保羅醫院接受醫療,但無法在那裏接受安樂死,因為該間醫院是由天佑醫療護理機構營運的,該機構是反對安樂死的天主教醫療機構。
原告已在昨天(17日)上午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訴書,申訴書指出,奧尼爾在被注射了大量鎮靜劑後,被轉移到另一間醫院,她在數小時後死亡。她在死前沒有醒來與她的家人說再見。
申訴書指控說,儘管奧尼爾最終接受了安樂死,但與強制轉移及她接受安樂死的相關情況,導致並加劇了她遭受的嚴重身心痛苦,也剝奪了她有尊嚴地死亡的權利,包括與她的家人告別的能力。申訴書還指控卑詩省的政策侵犯了加拿大人的憲章權利,應予以廢除,因為該政策允許天佑醫療護理機構拒絕在其屬下的設施內提供安樂死。衛生廳和天佑醫療護理機構均未向法庭提交辯護書,也沒有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