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涉貪案結辯 7月下旬宣判
【明報專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昨天自上午9時40分開庭,歷經11小時多的提示證據、言詞辯論程序,晚間9時許辯論終結,合議庭訂於7月24日上午11時宣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
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共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北院昨天再度開庭,上午進行提示證據等程序,下午開始言詞辯論,晚間9時許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將於7月24日上午11時宣判。
公訴檢察官下午論告時指出,高虹安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的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資適法性表態。
高虹安則表示,她於零用金制度上有道德瑕疵,但她不該當貪污重罪,本案攸關45萬新竹市民,盼法院公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