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翻新平均45天 房署檢討流程標準
【明報專訊】為加快公屋單位回收流程及縮短享有雙重房屋福利的時間,房委會要求已購買資助出售房屋的租戶盡快交回公屋單位,之後房屋署會安排翻查工程。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過去3年整體翻新公屋空置單位,平均需時45日,非常接近44日的目標,當中最快在19天內完成翻新,但亦有約1%單位超過100天才完成,最長時間的一宗個案為197天。
過去一年回收1.5萬伙 增55%
何永賢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過去1年,因不同原因收回的公屋單位逾1.5萬個,較過往每年約1萬個多出約55%。考慮到未來需要處理更多因購買資助房屋而騰出的空置單位,房屋署正檢討處理翻新空置單位的流程及標準,以加快工程進度,並預計在今年內完成相關檢討。
何永賢指出,房屋署已檢視個別需要較長時間完成的翻新空置單位的情G,發現在去年,公屋居民因購置資助房屋而騰出其公屋單位的個案較往年同期大幅增加,單是去年首3季已有近5000多個公屋租戶因購買資助出售房屋而騰出單位,較過去兩年的平均數量高出約3倍;個別區域在去年5至7月的3個月內,更錄得雙倍增長。由於空置單位數量短時間內急劇增加,令個別區域翻新工程的工作量超出了承建商的能力,加上現時本港建築業技術工人人手緊張,故承建商未能增聘足夠額外人手處理短期內急增工作量。
另外,何永賢提到,過去3年購得居者有其屋及綠表置居計劃的公屋租戶中,平均每年約有1360戶申請延期交回公屋單位,其中一個主要原因為裝修工程未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