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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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手語短片 教聾人法庭程序 明年上載資源庫 傳譯員盼知權利可自救

[2024.02.18] 發表
手語傳譯員胡歷恩(左起)、中大語言學及現代語言系教授鄧慧蘭、副教授施婉萍、研究助理陳彥任,以及香港學界模擬辯護及模擬法庭協會副主席張浩然,分別展示「監禁」一詞的不同手語打法。(馮凱鍵攝)

【明報專訊】法庭審訊偶爾出現唇槍舌劍場面,健聽者聽得明白,聾人和弱聽者卻要花費額外時間和輔助工具,才能跟上對話內容。有見及此,中大手語及聾人研究中心將於2025年推出網上手語資源庫,以手語短片向聾人講解法庭程序和法律知識。2019年發生聽障男生涉襲警案,他原被判罪成,其後上訴庭基於他原審時未能跟上審訊及詞不達意,將案發還重審,男生最終被判無罪。有手語傳譯員受案件啟發,盼各界更有意識保障聾人權利,「只要任何一個人有少少意識,整件事的結果可能很不同」。

明報記者 余卓祈

中大手語及聾人研究中心主任、語言學及現代語言系教授鄧慧蘭從事手語研究多年,她說觀察到聾人一般不諳法律專有名詞,上庭時不知所措,在司法程序容易吃虧。同學系副教授施婉萍說,健聽者至少有基本法律思維,聾人甚少用手語表達法律概念,應該有系統地整理相關手語。

學者:聾人少談法律概念易吃虧

研究中心獲政府「社創基金」撥款40萬元,初步以簡述司法機構、尋求司法權利,以及司法程序為主題,拍攝40多條手語短片,將於明年上載至網站。司法機構特約手語傳譯員胡歷恩參與製作短片,除了向聾人講解打官司程序,她更期望聾人觀看片段後,知道自己享有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法律權利,必要時可以自救。

聆訊可申翻譯字幕 「最重要懂提出」

胡歷恩記得有一次,法庭拒判感化令,直接判一名聾人入獄。她將口頭判決翻譯為手語,用手語打出「感化令」一詞,聾人被告看來不明所以,就被庭警匆匆拉入囚室。法庭程序節奏快,作為傳譯員的她來不及深入解釋,亦不確定當事人腦海是否有相應概念,所以想在制度外「補位」,用其他渠道協助聾人社群。她略帶激動說,現時司法機構網頁列出聾人上庭可以申請的服務,但最重要是告訴所有聾人,他們有權獲得需要的溝通或調適配套,「你究竟要手語翻譯、要字幕,還是要紙筆?你記得提出」。

原審時跟不上 聽障生重審脫襲警罪

聽障被告羅鎮傑被控於2019年9月襲警,原被裁定罪成及判入更生中心,他其後上訴,高等法院指他原審時一併戴上助聽器及聽取傳譯的耳機,或未能完全跟上審訊,指原審控辯雙方及裁判官「全世界犯錯」。案件重審時,被告獲安排即時字幕服務,最終罪脫。胡歷恩說,羅鎮傑不諳手語,慣以文字或唇語溝通,但最初不知道如何向法庭提出要求,法律界和司法界亦對其理解不足,構成重重障礙,「很多群體都需要更強的意識,才可以承托到一個更平等的社會」。

事務律師張浩然有份為手語短片提供意見,亦會為法律系學生舉辦工作坊,希望法律界了解聾人處境。他留意到,最常見是大律師會問證人「被告用什麼武器襲擊你?」但在聾人的世界,只有間尺、手槍等具體武器有對應的手語,概括性的字眼會使聾人一頭霧水,值得法律從業員關注。

司法機構:持續檢視安排確保公義

由申請撥款到撰寫短片腳本,乃至將腳本文字譯為手語,建立手語資源庫需時逾兩年,增加聾人法律意識則是更長遠的事。胡歷恩盼望聾人獲取基本知識後,也會用手語討論法律問題,更完整地參與社會。除了上法庭,聾人亦會去警署、找律師等。施婉萍笑言一旦取得更多撥款,希望手語資源庫展開第二階段,涉獵其他議題。

司法機構回覆稱,殘疾的訴訟人可按需要申請於法庭程序或聆訊使用特定設施和服務,以協助參與法庭程序;司法機構會持續檢視安排,確保司法公義。司法機構於去年為有需要者提供紅外線耳機或語音助聽器、手語傳譯服務、即時語音轉換文字服務,分別約640、90及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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