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才續簽 入境處:月薪2萬「靠譜」 開公司重經濟貢獻 不限員工數
【明報專訊】高才通計劃推出逾一年,申請獲批者須在抵港首兩年內找到工作,才有機會獲續簽留港。有申請者昨出席對談會,關注來港後無法找到與之前薪金相若的工作,詢問申請續簽所需的最低薪酬。入境處長郭俊艀^應稱,審批時會考慮申請人的工資和職位,提醒月薪2萬多元會比較「靠譜」,工作亦需與學位相關。
與高官對談會 網上4萬人參與
香港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昨晚舉辦與高官對談會,約百人出席,另有4萬人網上參與。不少申請人表示有意在港開公司,關注對股權比例及註冊資本等有否硬性要求,另申請續簽時會否考慮是否有租用辦公室或聘請員工數目。郭俊葴晼A相關公司必須有商業活動,重點考慮是對香港經濟有否貢獻,聘請員工數目等並無限制,會視乎個案情G考慮續簽。
處長:薪金不宜太低
有申請者稱經濟不景,來港後找不到薪酬與之前相若的工作,擔心影響續期。郭說,審批時會考慮申請人薪金及職位,強調月薪不宜太低,2萬多元會比較「靠譜」,引起全場掌聲。他補充要「看行業」,重申計劃希望吸引人才,申請人的工作需與學位相關。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形容2萬多元是合理數字,亦是本港行業收入中位數。
何又稱,留意到內地社交媒體抖音或小紅書上有以不合法手段申請延期留港的帖文,提醒申請人不可走捷徑。郭建議申請人來港後盡快找工作,「你們愈晚去找工作,就會愈容易引起我們的懷疑,是否掛u一間假的公司去提交申請」,將加派人手巡查,若發現虛報資料,最高可判監14年。
洪雯倡予彈性 創業投資訂清標準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洪雯向本報建議,當局處理續簽時要按情G彈性處理申請者月薪,舉例畢業生每月領取2萬元屬合理水平,惟對原本年薪250萬元(A類申請者)則是太低;若本科生來港從事完全無關的職業,同樣欠說服力,審批時需多了解。她建議可對創業者的投資水平訂出較清晰標準,舉例投資約500萬元便可獲續簽,但不宜以產業設限,舉例有文化產業者來港開設藝術學校,即使不符本港創科路線,不等於不值得續簽。
勞福局長孫玉菡昨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稱,已批出共約5.1萬份高才通申請,其中約3.6萬名申請者已來港,並帶同約3.5萬名配偶、子女等受養人。他說約九成高才通申請者來自內地,大多原先從事金融、創科、商貿專業和資訊科技等,當中B和C類申請者,即具工作經驗的高學歷者及剛畢業者,四成人屬海外大學畢業,其餘在內地大學畢業。倘淨計C類申請者,則有四分之三在英、美、澳、加等名牌大學畢業。
已批5.1萬申請 追蹤調查
被問到申請人來港後未必能從事原本工種,孫說會持續跟進,認為人才不一定要做回本行,冀人才能來港創造特殊工種,最好開設公司,聘請本地人並帶動就業。他說當局正做追蹤問卷調查,了解高才通申請人來港後的就業、住屋及子女讀書等情G,亦看他們能否帶來額外經濟貢獻,相關調查已到尾聲,很快會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