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令被告離精神病院 轉押拘留中心候判
【明報專訊】被判一級謀殺本那比13歲女童的被告,現遭法官裁決需離開精神病院,改到預審拘留中心等候量刑結果。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班納特(Lance Bernard)裁定被告亞里(Ibrahim Ali)需返回北菲沙(North Fraser)預審拘留中心。昨日身在精神病院的亞里透過視像出庭,他剪了頭髮,看上去精神不錯,偶爾露笑容。亞里在一級謀殺罪名審訊期間,一直留在精神病院,在此之前則是被羈押於預審拘留中心。法官說亞里將一直留在預審拘留中心直至其判刑。
一級謀殺罪名成立的刑期為終身監禁,最少25年不得假釋。
班納特於裁決指,亞里的精神科醫生相信亞里不再需要被扣留在醫院,因他精神狀態有重大改善,並且沒證據顯示他受到潛在精神病的影響。此外,醫生亦指亞里表現出友善和合作,他的英語亦顯著改進,讓其能就任何問題而與醫院職員溝通。
亞里此前曾以精神狀態為由獲准留在精神病院,而在上述裁決前,控方指出一份1月10日來自醫生的信件說,亞里留在醫院的理由是他可繼續服用抗焦慮藥物來緩解頭痛。檢控官指,亞里現時只是有需要才需服用止痛藥,而預審拘留中心亦有供應該類藥物。辯方律師曾就更改亞里被拘留地點而提出反對,但沒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