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展寰:不可為眾住戶「包底」 可為個別違規「執手尾」 業界:有物管拒「執手尾」 遇違規報案
【明報專訊】垃圾徵費尚未實施已掀起連串爭議,政府近日表示物管公司可採用額外的指定垃圾袋收集違規垃圾,但不建議這樣做,說法被指引起混淆。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表明,物管公司不可採用「包底」方式,免除個別住戶使用指定袋,但如有住戶未使用指定袋,物管公司可購買額外指定袋收集違規垃圾,形容做法屬「執手尾」而非「包底」。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認為,政府是將「執手尾」責任推給業界,他透露有物管公司已表明不會為違規住戶「包底」或「執手尾」,並認為執法工作應交由政府負責,屆時會「報案」處理。
協會:政府將「執手尾」責任推給業界
潘建良向本報說:「包底也好,執手尾也好,管理公司最終都要處理違規垃圾,問題是誰去找這筆數?」他又說,物管公司購買大型指定袋「執手尾」,變相由守法業主為違規業主「埋單」,「唔係咁公道,呢曮Y現實問題,一定要解決」。他認為,政府昨重申不建議物管公司為違規住戶「執手尾」,但又容許這樣做,是將責任推給業界,並透露最近已有業界反映,將不會為違規的住戶「包底」或「執手尾」,並會「報案」處理。他擔心日後此情G會造成混亂。
謝:非牟利用途可免費派袋 禁商店招徠
垃圾徵費距離實施只有兩個多月,公眾對執行細節仍有不少疑問,例如政府就非牟利團體向市民派袋是否合法,便被指前後說法不一。謝展寰昨出席油w地街坊會學校的垃圾徵費宣傳活動後,主動提及「免費派袋是完全沒有問題」,地區團體可以派發指定袋作宣傳教育等非牟利用途,政府亦會聯同志願團體免費派指定袋,法例只禁止超市及藥房等以送贈指定袋作招徠。
至於物管公司為違規垃圾「包底」,早前有環團指出會有「雙重徵費」等問題。謝重申,垃圾徵費目的是鼓勵市民為自己產生的垃圾負責,強調市民必須用指定袋包妥垃圾才能棄置,惟估計政策落實初期或有市民不守法,物管公司要額外以指定袋將違規垃圾包妥。他說「包底」說法模糊,會令人誤會住戶毋須用指定袋,強調只是若有人漏掉沒用指定袋,物管公司才要「執手尾」。
謝展寰昨晚發表局長網誌,解答12條從市民角度常見的問題(見表1),其中表明屋苑不可以採用「包底」方式,而毋須個別住戶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重申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產生的垃圾負責,故法例要求個人在棄置垃圾時用指定袋包好。環保署周五(19日)會向傳媒介紹各種安排細節。
環署推舉報App 適應期「嚴重違規會行動」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昨接受電台訪問稱,當局不鼓勵、不建議物管公司以指定袋為住戶包底。她說,在6個月適應期內或有市民未適應,物管公司因而提供方便,但若署方發現嚴重違規,仍會採取行動。她又稱,政府將推出流動應用程式,接受市民舉報非法棄置垃圾,舉報人可上載相片,程式亦有全球定位系統。
李家超要求局方清晰講解 信息要「入屋」
特首李家超昨在行政會議前見傳媒稱,相信在推行垃圾徵費時,「不時會有一些大家未必想到的新問題出現」,他已要求環境局長將整個計劃的執行細節讓市民清晰知道,要透過講座、記者會等,向不同持份者如物管公司和飲食界等,清晰講解各自角色及法律責任,並多用社交媒體,用市民易明的語言,讓市民了解執行細節,強調信息要簡潔、鮮明及「入屋」。
明報記者
(垃圾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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