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藏手槍92子彈 槍癡囚5年4月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2021年10月在元朗八鄉一單位,檢獲一支P80自動手槍、兩個彈匣、92枚子彈等武器,以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拘捕一對夫婦。涉案男子昨在高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辯方求情稱,被告是熱愛槍械的「槍癡」,僅為興趣購入手槍。法官表示,雖然手槍入子彈未上膛,但有可能對公眾造成傷害,判被告入獄5年4個月。
被告黃俊賢(現38歲)任職咪表維修員,原被控兩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他承認其中一罪,另一罪獲撤回。
辯方求情稱,被告保管槍械是為了自用,他年少時已是「槍癡」,犯案屬愚蠢之舉。辯方強調,涉案手槍在被告寓所沙發發現,從沒帶離寓所。
官:沒鎖槍械 易被取走或使用
暫委法官胡雅文判刑時稱,無論涉案手槍在什麼位置被檢取,對案情亦不相關,因被告沒妥善鎖上槍械,易被人取走,「和真正使用只有一步之遙」(just one step away from being used)。法官又稱,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槍械,但涉案手槍驗出4人的DNA,反映被告之外仍有人觸碰手槍。法官採納8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囚5年4個月。
稱購自War Game朋友
案情指出,警方2021年10月搜查被告與妻子的八鄉寓所。被告承認向友人蘇翰韜(譯音)購入槍械,涉案真槍放於梳化上,子彈則在房間的黃色盒子內,警方搜屋檢走P80自動手槍、兩個彈匣、92枚子彈、彈簧刀和指節套。警方另於被告大埔寓所搜出兩支氣槍、雙截棍等武器。被告在錄影會面表示,於2011年玩射擊對戰(war game)時認識蘇翰韜,以2.5萬元向對方購入手槍和子彈等。
【案件編號:HCCC 1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