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痛入院翌日亡漢 裁死於自然 官稱裁「疏忽」非死因庭範圍提4建議 屯院:已改善
【明報專訊】五旬男子前年在屯門醫院疑未被及時診斷心肌梗塞,留院一晚後不治。死因庭昨進入第三天研訊,事主長子陳辭形容,事故為他們一家帶來悲傷及不可逆轉的傷害,認為醫護有責任向病人提供高品質治療,但涉事實習醫生涉嫌疏忽令事主錯過診治機會。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提醒裁定不包括死於疏忽,因疏忽指控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並非死因庭職責範圍,林官最終裁定事主死於自然。
明報記者
研訊揭示事主延遲逾5小時做心電圖檢查,完成後1小時才有醫生檢查,林官同時向院方作4項建議(見表),包括醫療人員須嚴格執行醫生的按時指示,如未能做到要通知醫生,以及訓練相關醫療人員閱讀心電圖,若有異常須通知醫生或護士。
屯門醫院發言人回覆查詢稱,院方知悉及尊重死因庭裁決,會詳細研究判辭和跟進有關建議。院方就病人心肌梗塞臨H判斷錯誤,以及主診醫生通知家屬病情時未有充分顧及家屬感受,表示深切歉意。事件發生後,院方已深入檢視個案臨H處理過程,並已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
官:死於自然是病理分析 「疏忽」不礙裁決
早前庭上證供稱,事主容國洪(終年57歲)生前患高血壓,曾經中風,2020年做過一次「通波仔」手術,在心臟兩道血管植入支架。2021年11月30日晚上,他因胸口痛到屯門醫院求診,獲安排留醫內科病房,翌日下午不治。
稱研訊難改所有問題 離真相更近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昨日裁決指出,事主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所導致的心臟破裂及心包積血;相關案例已指出,即使個案死者受到不正確治療或疏忽對待,不會影響死於自然的裁決,因死於自然是病理分析。參考研訊中的法醫及心臟科專家醫生范瑜茵意見,即事主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下相關疾病,故裁定事主死於自然。林官於裁決後向家屬表示,研訊難以一下子改善所有問題,其中目的是「離真相近髐@大步」,並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3抽血員做10房檢查 家屬質疑工序延誤
醫管局代表律師先陳辭稱,當晚只有最多3名抽血員為10間病房的病人抽血及檢查心電圖,但輪流期間,院方一直用醫療設備監測事主維生指數;實習醫生陳心期巡房時,事主沒投訴出現胸口痛,陳同意若事主有相關投訴,她會提高對於心肌梗塞的懷疑。醫管局冀死因庭裁定事主死於自然。
家屬陳辭則稱,院方要求抽血員兼顧為病人抽血及檢查心電圖,但抽血員可能完成抽血後才檢測心電圖,使醫療程序非按危急程度安排,而是為方便工序並造成延誤;而陳心期檢查事主時,假定其心電圖報告與血液報告是同時完成,屬於疏忽行為,加上沒考慮事主病情,提高警覺,令事主錯失診治機會。
【案件編號:CCDI 1080/21】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