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熱搜:南沙銀彈吸港澳會計稅務專才
【明報專訊】廣州南沙區早前頒布「財稅九條」,鼓勵財稅專業服務業發展,當中多條措施鼓勵港澳財稅專才北上。若由港澳專業人士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聯營稅務師事務所股東,每人可獲一筆過20萬元(人民幣,下同)資助。
任合伙人或股東 每人可獲20萬
僱員可獲南沙薪金20%資助
南沙區本月頒布俗稱「財稅九條」的《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推進財稅專業服務業集聚發展若干措施》,適用於在南沙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提供會計、稅務、審計、諮詢、評估等服務的財稅專業服務機構。由港澳財稅專業人士擔任合伙人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與內地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設立的聯營稅務師事務所,且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或以上,入駐南沙即可獲一筆過100萬元落戶支持。
港澳或國際財稅專業服務行業協會在南沙區設立分支機構,亦可獲40萬元營運支持。此外,對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聯營稅務師事務所股東的港澳財稅專業人士,每人可獲一筆過20萬元資助,每家機構最多4個資助名額。非股東的港澳僱員亦可獲其在南沙薪金收入20%的資助,每月上限5000元。財稅專業服務機構若聘用港澳專業人士並在南沙全職工作一年以上,機構可獲每人每年3.5萬元資助,每間機構每年上限80萬元。
對於已獲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香港註冊稅務師或特許稅務師資格、澳門執業會計師或持有登錄證會計師資格,或持澳洲、英國、美國等境外職業資格證書,並在南沙全職工作連續滿兩年的,可獲一筆過5萬元;上述人士在南沙工作期間考取CPA(中國註冊會計師)或TA(中國稅務師)證書的,或已獲內地證書的專業人士,考獲境外資格證書,均可獲得相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