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擬禁公民向外國提供軍事訓練
五眼聯盟除外 違者可囚20年
澳洲計劃修例,禁止所有澳洲公民在未有授權下,向外國軍隊或政府機構,包括軍民混合機構及國企提供軍事及戰術訓練,違者最高可被判囚20年。
澳洲目前已禁止前國防人員向外國政府提供軍事訓練,副總理兼防長馬爾斯到國會提交新法案時稱,計劃將禁令的受限對象,擴大至所有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若未獲防長授權就向外國軍隊和政府機構,包括軍民組織和國營企業提供軍事訓練或戰略,最高可面臨20年監禁。澳洲防長馬爾斯(Richard Marles)稱,措施旨在防止「了解敏感國防資訊的個人」接受特定外國軍隊或政府的培訓或工作,因為這些活動「將使澳洲國家安全面臨風險」。法案未表明針對哪國。
澳洲國防部表示,這次修例有參考美國法律,但無說明是針對哪個國家,又指若為同屬「五眼聯盟」的美國、英國、加拿大和新西蘭提供訓練就不受有關限制。
新法同時禁止相關人事在外國政府持有 50%股份的公司工作。為五眼聯盟盟友美國、英國、新西蘭及加拿大提供培訓則不在此限。
一名澳洲公民兼美國前海軍陸戰隊飛行員,因曾於南非飛行學院訓練解放軍機師,去年在澳洲被捕,現時仍被羈押,面臨引渡至美國受審。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