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東端警車撞倒行人 華裔警員控3罪月底開審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中心東端去年有行人被警車撞倒重傷,涉事華裔警員昨日被正式起訴3項罪名,包括超速、不小心駕駛及未能採取謹慎措施避免與行人相撞,聆訊將於本月28日進行。
事發於去年9月20日凌晨約3時20分,根據關注組織「溫哥華毒品使用者網絡」(VANDU)公布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一名行人在哥倫比亞街(Columbia St.)及緬街(Main St.)之間的一段喜士定東街(E. Hastings St.)馬路上,一動不動地彎腰站立至少10秒鐘,其後一輛往東行駛的黑色警車猛烈地將他撞飛約10米。
負責監督警方的卑詩省獨立調查辦公室(IIO)於事發後接獲通知,並指被撞倒的男子身受重傷住院治療,但其後沒有進一步提供任何細節。
IIO今年7月發聲明指,總監麥克唐納(Ron MacDonald)在審視證據後,有合理理由相信一名警員可能涉及違法駕駛行為,因此向卑詩檢控服務署(BC Prosecution Service)提交報告以考慮是否作出檢控。
距離事件發生近一年後,卑詩檢控服務署昨日表示,已根據《車輛法》(Motor Vehicle Act)正式向涉事華裔警員Jack Zhao提出3項指控,包括超速、不小心駕駛及未能採取謹慎措施避免與行人相撞,「有關指控由一位與涉事警員沒有任何關係且經驗豐富的檢控官批准。」
溫哥華警察局此前拒絕證實涉事警員當時是否正在前往犯罪現場,但從片段所見警車沒有亮起警示燈或鳴笛,目前尚未清楚碰撞發生時警車行駛速度有多快,但VANDU去年曾質疑警車行駛速度超出該路段的30公里時速限制,呼籲對涉案警員追究責任,並在區內加強執行交通規則。
溫市警發言人艾迪生(Steve Addison)昨日在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Jack Zhao仍然是溫哥華警察局的在職人員,「我們尊重檢控部門、法院及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的獨立管轄權,後者更擁有根據《卑詩警務法》(BC Police Act)進行調查的獨立權力,我們沒有什麼可補充。」
卑詩檢控服務署表示,Jack Zhao將於本月28日在溫哥華省級法院進行首次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