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輕鐵車頂 「唐狗」判社服
【明報專訊】網紅「唐狗」涉於去年12月與另一男跳上輕鐵列車車頂,另於今年初與3男在城門河划艇及攀上地盤天秤頂部使用航拍機拍攝,並在網上發布相關片段。「唐狗」早前與同案一青年承認兩項「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罪,另再承認各一項「禁止進入限制區域」及「沒有許可下在限制飛行區以內飛行」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另一男子則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分別是報稱送貨員唐卓賢(24歲,綽號「唐狗」)及維修技術員李兆亨(24歲)。同案另有3名被告早前已各被判罰款2000元。
辯方引述兩人的感化報告稱內容正面,他們本性善良,因一時鹵莽干犯是次罪行,輕視行為的影響,現已深切反省。報告又指兩名被告均沒有傷人意圖,亦不是作奸犯科,加上他們於案發後分別積極宣揚正確的街頭健身及飛躍道行為。辯方表示,經司法程序後,相信他們日後會更小心謹慎行事。
官指身為教練沒做榜樣
裁判官指唐在案中參與程度最高,屬領導角色,身為飛躍道教練沒有以身作則,因此必須為其言行負責,至於李兆亨則無刑事定罪紀錄,最終分別判處兩人120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 1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