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慘劇 韓法院駁回內政部長彈劾案
韓國憲法法院周二(25日)否決國會今年2月所通過,針對行政安全部長(相當於內政部長)李祥敏(圖)被指對梨泰院人踩人慘劇處理不當而提出的彈劾議案。法院的裁決引發死者家屬不滿。
首爾市梨泰院去年10月29日、萬聖節前發生人踩人慘劇,造成159死、196傷。警方今年1月公布調查報告,指事件涉及當地政府、警方及消防部門失職所致。其後國會於2月8日通過彈劾負責管轄警察部門的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是韓國首有國務委員遭彈劾。
官指事出多因 有死者家屬聞判暈倒
憲法法院昨午就彈劾案宣布判決結果,9名大法官一致同意駁回此案,認為李祥敏作為行政安全部長雖難辭其咎,但以憲法與法律角度而言,難以認定他違反災難安全法及國家公務員法,未盡憲法規定的保護國民義務。法院指出,梨泰院事件及相關災情擴大並非單一原因或個人引發,而是各政府機關對大規模災難的綜合應對能力不足,難以將責任全歸因於李祥敏。在庭上有死者家屬不滿裁決,痛哭失聲,兩名母親更不適暈倒。幾十名死者家屬和支持者在庭外抗議,警方部署大批警力戒備。
李祥敏由律師代表出庭,法官宣讀判辭後李祥敏發表聲明,呼籲大家「團結起來,停止就慘劇繼續進行無謂的政治爭鬥」。(韓聯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