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多年單位被追9.6萬元空置稅 三角洲一家三口恐被迫遷
【明報專訊】三角洲一家三口指稱,因應卑詩省的投機及空置稅(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簡稱空置稅),其租用多年單位的業主無法證明有人住而欠稅近10萬元,該家庭恐會被迫要搬走。
事主貝茨(James Bates)表示,業主告訴他,其家人已居住接近7年的房屋將被變賣,因為省府以拖欠9.6萬元稅款為由,頒布扣押令。
貝茨接受Postmedia訪問指,業主無力繳付稅款,因此決定賣樓,而他早前成家立室,並剛添麟兒,但他們突然被要求搬走。他估計,新業主可能將物業重建,或者將租金「暴漲2倍」。
貝茨稱,業主今年初第一次聯絡他,當時對方正接受空置稅審查。貝茨被要求提供收據,包括水電帳單、銀行月結單甚至外賣速遞收據。
稅局職員並要求確認該單位屬住宅用途,而不是商業用途,於是業主要求貝茨供更多文件。
貝茨說,他經營與玻璃窗有關的行業,會把文件存放在家中,有時還把公司車停泊在屋外。
他強調,他將部分工具和材料存放在家中,他不認為此舉有何問題,而其一家人早在空置稅實施之前已租用該物業,它並非丟空,對於還需要什麼證明其所言,他感到大惑不解。
他說,業主是聘請律師處理事件,故拒絕接受傳媒訪問。
貝茨指,稅局職員表明,該業主必須清還欠稅,若上訴得直,就可以取回該筆錢。他又說,他們真的不想房屋被變賣,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有特別意義,可是他們無力支付這麼大筆錢。
財政廳以私隱為由,拒絕就個別個案置評,但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業主或租客可將物業作商業用途,只要其主要用途為住所,仍可獲豁免空置稅,但前提是所提供的文件可以清晰表明這個情況。
財政廳進行審查,以確保民眾合資格免稅,若對單位頒布扣押令以追討欠稅,業主無須出售該物業,但可跟該部門合作制定還款安排。扣押令會保留至清還欠稅或上訴得直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