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感情糾紛遭熱水潑面 女子二級燒傷
【明報專訊】一名女子上周在旺角便利店疑因感情糾紛與另一女子爭執,遭潑熱水,面及肩部二級燒傷。涉案女子前日被捕,涉嫌傷人被扣查。據了解,事主近日結識一名男友人,被指「撬牆腳」,被捕女子替閨密出頭。
碰面爭執 替閨密出頭女子被捕
案發上周一(15日)約中午12時,31歲陳姓女事主在旺角砵蘭街378號一間便利店與一名女子爭執,其間遭對方潑淋熱飲,警方接獲陳女報警求助,派員到場調查時,陳女與涉案女子已離開,遂致電聯絡,她指暫時毋須警方協助,警方將案件列作糾紛處理。直至當日下午5時,陳女身體不適再次報案,其後被送往廣華醫院,經治理確認她面部及肩部二級燒傷。
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翻查閉路電視後鎖定涉案女子身分,前日(22日)於旺角以傷人罪拘捕一名37歲張姓女子,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與事主間接認識,相信兩人涉感情糾紛。據悉,陳女結識一名已有女伴的男友人,被捕人是女方朋友,與陳在便利店碰面,遂起爭執,陳遭淋熱水受傷。
對於事主早前向傳媒投訴多次報案後警方均無派員到場,旺角警區刑事部督察袁虃昨稱,警方接報後已盡快派員到場,但到場時事主已離開,遂以電話聯絡,事主當時報稱不需警方協助、自行處理。袁又稱,事主再次報案,刑事調查隊探員到醫院聯絡事主時,由於醫護認為事主不宜落口供,故警方當日無即時錄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