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地增國安條款 政府有權撤投標停租約
【明報專訊】地政總署資料顯示,去年11月起多幅官地的賣地條款及短期租約招標文件加入國安條款,政府有權以國安為由取消投標者資格及中止租約。曾任保安局長的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土地屬重要範疇,加入有關條款可保障國安。建測規園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說,在賣地章程清楚列明賣地的條款,對業界而言反而更清晰。
發展局:對守法投標者無影響
發展局回覆查詢,稱政府於去年8月29日更新《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加入國安法相關要求,地政總署隨後將適用條款加入所有賣地及短期租約招標文件。發展局表示不擔心新條款影響政府推地,「對於守法的投標者來說,有關條款不應該影響其投標意欲」。根據本月24日截標的旺角洗衣街賣地項目,條款列明倘投標者參與或合理地相信有參與危害國安的行為,政府將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條款也列明,政府有權以保障公眾利益、秩序、安全或國家安全為由,取消投標者資格。
謝偉銓:合約列明 業界更清晰
謝偉銓認為,新條款對政府對業界投標、租地影響不大,相信政府欲加強各範疇的國安保障。他指出,賣地章程等於合約,在合約中清楚列明撤銷資格的條款,業界反會覺得清晰。葉劉淑儀表示,土地屬重要範疇,例如部分土地鄰近重要設施會構成國安風險,認為加入條款可保障國安。她認為大部分投標者均不會圖謀不軌,只要是「真正用家」就不受影響。
另外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昨在本報撰文,認為今年不宜就《基本法》23條展開立法程序。葉太稱盧的意見「有道理」,指台灣大選在即,應提防23條立法被人炒作。不過,她認為本屆政府任內應完成立法,又說部分法律如《官方機密條例》過時須一併檢視。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昨在Now節目《大鳴大放》表示,正積極預備相關立法工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稱尊重盧文端的看法,倘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3條法案,將會盡力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