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父控強姦19歲親女 事主稱另遭叔父非禮
【明報專訊】在美留學的19歲女子於疫情嚴峻期間返港,疑遭60歲父親在住所兩度強姦,並威脅若不就範則拒絕給予零用錢,把她「丟回美國」。涉案父親否認兩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事主作供形容事件「亂倫」,差恥得難以啟齒,她又稱案發前曾在境外遭父親強姦奪去初夜,並被叔叔非禮。
稱父要脅停零用錢「丟回美國」
X作供時一度表示,「可唔可以唔稱呼佢(被告)為爸爸?」她稱自2017年到美國念高中,2020年3月18日就讀大學一年級的X因疫情返港,與父親、即代號為L.C.M.B.的被告,以及母親Y、弟弟4人同住村屋。同月,X獨自在房內H上看書或玩手機時,被告突然入房推她躺下,脫掉其衣服,強姦了X。
X稱曾反抗和叫被告別碰她,對方要脅說不會給她零用錢及將她丟回美國,X不情願之下「屈服」。被告沒使用避孕套和在X體內射精,他紒洗澡後離開。X忘記被告神情和兩人衣著,她覺得「不甘」和「好污糟」。
同年4月,被告同樣再推X在H上性交,另於同月藉詞欲與X聊天,在H上撫摸其胸部和私處。
控方:法醫檢驗 處女膜無損
X稱感到屈辱、惡心和羞恥,因母親Y眼疾做手術,不能承受刺激,故X沒告訴他人。其間被告給零用錢予X,但X疏遠被告,甚至換掉房間門鎖,被告揚言稱他可打爛門鎖入房。同年11月,Y察覺X態度有異,X告知母親遭被告性侵和報警處理。控方開案陳辭提及,被告被捕後否認犯案,法醫檢驗X的處女膜沒有破損。承認事實指,被告和Y事後辦理離婚手續。
X於盤問下稱,忘記案發其中一次有否來月經,她沒看婦科醫生。她續稱,事前在美國與叔叔同住兩年,由叔叔作監護人及駕車接送上學,遭對方在車上非禮逾10次,X反抗無效又被親戚欺凌。之後,X隨被告到上海公幹時,在酒店遭被告強姦兩次。不過,X沒記下痛苦經歷,反問「開心到寫日記呀?」
【案件編號:HCCC 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