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引會議紀錄指「M」為吳靄儀 辯方拒確認
【明報專訊】控方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申請「提交物料令」獲批准,取得的資料包括多份612基金信託人會議紀錄。代表控方的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日表示,紀錄曾提及各被告的匿稱,例如「Margaret」或「M」代表吳靄儀等,惟辯方只承認有相關會議紀錄存在,控方繼而邀請法庭查看紀錄上的簽名,裁判官嚴舜儀聞言拒絕,稱「我唔係專家」。
控方指稱,會議紀錄上的「樞機」及「陳樞機」指陳日君;「Margaret」及「M」指吳靄儀;「許寶」及「PK」指許寶強;「CYD」指何秀蘭;「Denise」及「Hocc」指何韻詩;「威」則指施城威。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辯方僅承認有該些會議紀錄、有記載相關文字,「就係咁多」,強調舉證責任在控方。控方隨即邀請法庭查看會議紀錄上的信託人簽署,嚴官聞言稱「你唔好叫我做埋呢樣洁A我唔係簽名專家」,表示會一併考慮其他證據。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