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大法官 曾審理薄熙來周永康案
沈德咏1998年離開江西進京任職,出任最高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當時,他是最高法院歷史上最年輕的副院長,並於2001年被授予二級大法官,成為中國首批大法官之一。
在最高法任職18年、包括在上海擔任市紀委書記,沈德咏負責調查及審判的高官包括前上海書記陳良宇、前重慶書記薄熙來,以及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前統戰部長令計劃及前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
自2006年7月5日始,中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對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運營社保基金問題進行調查。調查發現,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
當年11月,沈德咏已從最高法調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負責查處此案。
2008年4月,陳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
陳案被宣判後,沈德咏當年4月調回最高法任正部長級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同時被授予一級大法官。
在擔任最高法常務副院長期間,正值中央下大力氣整治腐敗。特別是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之後,颳起「反腐風暴」,一大批省部級甚至更高級別幹部落馬,接受審判。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無論是十八大前落馬的薄熙來,還是十八大後被查的周永康、令計劃、蘇榮,案件審判時身為大法官的沈德咏都是坐鎮一線,親自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