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轉發籲白票帖 福利工作員緩刑
【明報專訊】58歲男福利工作員涉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facebook轉載民主黨前議員許智蓱I籲投白票的帖文,他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裁判官李志豪認為,被告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他奉公守法、安分守己及照顧家庭,接納他愚蠢犯案。雖然同級裁判法院案例沒約束力,但具相當參考;被告行為絕對影響選舉制度,不宜判處罰款,判監兩月、緩刑18個月,以反映嚴重並阻嚇。
官稱同級法院案例沒約束力 但具參考
辯方求情稱,被告陳星(58歲)在鄰舍輔導會照顧殘疾及智障人士;他只是一時愚蠢犯案,被捕後與廉署合作及坦白認罪,現已知錯及承諾不會再犯。辯方稱,被告無同類案底,望法庭考慮早前就3宗相同控罪案件判監兩個月及緩刑,同樣以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處理本案。
指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
案情稱,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和選舉期前夕,即去年10月29日,立法會兼區議會兼前議員許智艀bfacebook提出「如水計劃」,煽惑讀者在選舉投白票表達對政府的不滿,並邀請讀者轉發帖文宣揚計劃。翌日,廉署發新聞稿提醒市民切勿發布或轉載非法內容,否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當晚10時許,被告在名為「Douglas Chan」的facebook專頁轉載帖文,該帖文可供公眾閱覽,並展示至11月2日。同年12月9日,廉署人員拘捕被告,發現其手機登入了該專頁和涉案帖文。被告於警誡錄影下承認他是專頁唯一使用者,以及曾在該專頁轉載帖文。
廉署去年11月底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許智腄C許智蒍A嫌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貼文,煽惑他人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
【案件編號:WKCC 26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