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首人認罪 CCTV揭共407案 准保釋6.22判 控方:為保護兒童刑罰須阻嚇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共27名職員被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其中10人昨在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見另稿)。任職資深幼兒工作員的46歲女被告承認襲擊一名兩歲男童,包括用力將男童的頭撞向牆、拉扯其頭及頭髮,為同案中首名認罪的被告,獲准保釋至6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另外,案情亦披露,警方檢視閉路電視後發現407宗虐待兒童事件。
報稱幼兒工作員的香詠姍(46歲)昨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稱她於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7日間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作為對2歲男童B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男童B,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苦楚。
兩事件控一罪 控方引外國案例獲接納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關注,本案涉及兩宗發生於不同日子的襲擊事件,為何控方決定控以一項控罪。控方呈上外國案例稱,同一控罪亦可包含被告多於一項的行為,以證明有虐待及襲擊受害人,最終獲法庭接納。控方又稱,法庭判刑應保護年輕兒童,須具阻嚇。
案情稱,童樂居是一間照顧初生至3歲兒童的留宿育嬰園,負責照顧由社署轉介的兒童,包括無法被父母照顧的男童B。被告1996年8月起在「童樂居」任替工,1999年7月完成認可課程,同年8月註冊成為幼兒中心主管,2021年簽署職員守則,知悉不容許體罰,且有責任照顧兒童及確保其安全,事發時為資深幼兒工作員。
2021年12月17日,香港保護兒童會接獲市民電郵稱,在睡房看到職員在童樂居戶外康樂設施襲擊兒童,童樂居院長翌日獲告知事件,及後檢視閉路電視片段,通報社署,同月22日報警。警方檢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發現407宗虐待兒童事件,交由院長認人。
對兩歲童拉頭扯髮 推頭撞牆
針對本案被告的首次事件發生於2021年11月30日晚上7時許,男童B在2樓2號活動室和其他兒童玩耍,其間B一度用雙手捉着另一兒童的臉,被告一手拉B的頭、一手扯其頭髮,B因而哭泣,並以雙手遮頭,差點向後倒,B欲離開之際,被告又拉其手臂及腳。
同年12月17日下午,B和7名兒童在2樓洗手間靠牆而坐,正摺衫的被告突然將一條褲掟向兒童,再用力將B的頭撞向牆,B的頭隨即反彈。被告於今年1月21日被捕。
【案件編號:KCCC 13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