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保指沒證據拖車公司肇事 要車主負全責 華女斥不公平
座駕違泊被拖走 領回發現泵把刮花
【明報專訊】溫哥華一名華裔女子停泊在路邊的座駕,日前被市政府人員指違例,抄牌兼召來拖車公司拖走。女子領回車子後發現前泵把(保險槓)刮花了,拖車公司不承認刮痕是其造成,女子遂向卑詩保險公司(ICBC)索償。惟ICBC通知她無證據證明是拖車公司的責任,女子認為ICBC的理據荒謬,質疑其做法欠公允。
讀者Ellen本月4日上午將汽車泊在馬寶區(Marpole)住宅區街上,個多小時後往取車時,發現汽車不翼而飛,起初以為被人偷車打算報警,但友人叫她嘗試致電拖車公司看是否被拖走,結果證實確被拖走。
她前往拖車公司取車,對方指其汽車因違例泊在距離路邊彎位不足6米處,被市政府人員抄牌及召他們來拖走。
Ellen嘆句倒霉,交了120元拖車費和市政府的60元違例罰款。惟當她取車時,發現右前泵把被刮下多道刮痕,她立即跟拖車公司交涉。對方指刮痕是拖車前已有,並出示單據,上面一幅汽車繪圖上圈出刮痕位置,然而圈出的位置卻左右前泵把均有,與現實不符,令Ellen懷疑是職員事後胡亂畫上去。
拖車公司其後叫Ellen向ICBC索償,她翌日致電ICBC,對方稱會交由專責同事處理,但一直沒人跟她聯絡 。Ellen擔心車子太久不維修會影響索賠,最後終於打通客服熱線,對方叫她到ICBC認可的汽車維修商維修。然而當她去修車時,維修商又指ICBC未發放其檔案編號,故無法為她修理。
她打算自行到其他維修商維修,但ICBC職員又指必須要理賠員評估過受理才可,否則她要自己付300元「墊底費」,續期時要加保費,她唯有再等。
到了本月10日,ICBC發電郵給Ellen指沒證據證明是拖車公司造成損毀,並指可能是她自己撞到路邊彎位刮花,故此責任在她。
Ellen對此不滿,認為若是之前已有刮痕,拖車公司理應在拖車前拍下照片作紀錄,而市政府人員抄牌時亦可能會拍下其汽車停泊的情況存案,但ICBC只稱兩者均沒拍下照片,又稱奉私人召喚的拖車公司才會拍照留底,市政府召來的不會拍照,這令她覺得非常荒謬。
本報分別電郵ICBC、涉事拖車公司及市政府查詢,前者指因涉及索償人私隱,只會直接向當事人回應,後兩者至截稿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