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11人擬認罪 國安官關注延審 多人還押逾年開審無期 促下級法院訂期限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起訴至今逾一年,尚未正式交付高等法院,其中13人獲准保釋,其餘須還押或因另案服刑,案件將於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之一范國威本月向高等法院作第二次保釋申請被拒,《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昨日頒下判辭解釋裁決理由,並關注案件長期延誤,不少被告已還押逾一年,下級法院是時候作案件管理,包括訂立各種期限,以免案件被拖延。法官又在該公開書面判辭提到,知悉有11名被告有意認罪。
范國威申保釋再被拒
控方指Patreon發文危國安
判辭指出,代表申請人范國威(55歲)的大律師吳靄儀陳辭稱,申請人自去年9月被拒保釋後有重大情G轉變,包括已斷絕所有政治聯繫、其家人健康惡化,案件審訊長時間延誤,最快或於2023年中才開審。律政司一方則指出,自去年9月已準備好交付高院審訊,只因需時翻譯文件。案件在裁判法院處理時,法庭曾探討在第五次提訊日前展開答辯,惟遭辯方反對,反對者包括范國威。
判辭續指出,雖然申請方指稱申請人只是透過Patreon發表其藝術創作,但律政司指申請人繼續在其Patreon平台發文,堅決危害國安,並引述他去年12月所發布的內容:「捷克、南韓、台灣,走過獨裁威權時代,過渡至民主自由社會,要經過數十年的漫長歲月,希望香港不需要經歷這麼久的艱苦試練,才能到達花開的彼岸,現在黑暗隧道看不見盡頭,牆外朋友的問候鼓勵,給我堅持下去的勇氣。」
法官杜麗冰在判辭中表示,申請人家人的健康不構成重大情G轉變,然而關注案件程序長期延誤,引述國安法第42(1)條指香港特區執法和司法機關應確保危害國安的案件公正、及時辦理。杜官又稱,申請人與其他不獲保釋的被告已還押逾一年,下級法院是時候作案件管理,包括具體訂立交付日期,就被告要否作初級偵訊訂立考慮期限等。
杜官在判辭透露,知悉至今有11人表示會認罪,假如有被告認罪,總裁判官須訂立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摘要的期限,盡快處理其認罪,強調無任何理由拖延其餘被告。法官表示理解本案被告人數眾多,總裁判官需處理不少事項,但若然不堅守「最後期限」,將造成混亂。
官同情漫長等待 稱造成不公
杜官在判辭末段提到,對於申請人在交付過程中漫長的等待深表同情,認同對申請人造成不公,惟未信納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安。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年1月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結束後見記者,表示若案件牽涉大量被告和律師,開審前需要不少程序及工夫,司法機構已加快處理國安案件,以求盡快開審。
【案件編號:HCCP 454/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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