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13
    星期三

私隱條例無域外法權 違例未補救無罰款

[2022.04.13] 發表

【明報專訊】私隱專員公署今次檢視的10款社交媒體,如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大部分總公司位於美國,一旦有香港用戶資料外泄,是否受本港私隱條例監管?私隱專員公署向本報稱,本港私隱條例並無域外法權,若調查後裁定涉事資料使用者違反條例下的保障資料原則,專員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其採取補救措施,違反執行通知屬刑事罪行,但現時條例下無行政罰款條款。

歐盟機構泄漏 72小時未通報可罰款

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GDPR)於2018年5月生效,條例規定,機構或企業若泄漏成員國公民資料、未有在72小時內通報等,均可被罰款,金額最高可達其全球年度總營業額4%。條例生效後,不少歐盟成員國的當地監管機構均行使權力向違規機構問責,如facebook母公司Meta,上月便被歐盟裁定須為2018年一系列數據泄露事件負責,罰款1700萬歐元(約1.45億港元)。

另外,GDPR條例亦訂明,機構只可在訂明條件下把用戶的個人資料轉移至歐盟以外地方。本港現行私隱條例第33條雖有類似規定,惟該條例至今尚未實施。

方保僑:條例落後沒阻嚇

黃浩華:預設公開資料不理想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本港私隱條例落後於國際標準,如當局無權對機構處之罰款,根本沒阻嚇力,「泄漏了幾百萬資料,講句對唔住」便可不了了之。他說,不少社交媒體均聲稱沒泄漏私隱,只是有其他人以「網絡爬蟲」方式索取用戶資料,對此類行為,世界各地網絡安全法仍存有灰色地帶。

香港互聯網協會開放數據小組召集人黃浩華補充,以往facebook及LinkedIn均曾發生「網絡爬蟲」事故,部分用戶個人資料預設為公開,黑客毋須入侵帳戶,透過自動程式亦可索取部分個人資料作「網絡釣魚」等犯法行為,他認為社交媒體預設部分公開個人資料的做法不理想。

私隱署:一直有研究修例

對於本港會否修訂私隱條例以填補漏洞及追上國際標準,私隱專員公署回覆稱,一直有與政府研究修例,過程中會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私隱條例和考慮香港實際情G,提出切實可行的修例建議。

更多要聞
理大外暴動案 查問沒警誡 要求嶺I包拍照沒提可拒絕 警綁11疑犯趴地句鐘 官斥或致屈從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示威者多日,有人在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兩名當時未成年學生及一名無業女子在尖沙嘴唐樓被捕,... 詳情
【明報專訊】法官林偉權昨裁決時,花了不少篇幅引述終審法院就7.28「赴湯杜火」暴動案的判辭。林官表示,一男一女學生及無業女被告攜帶生理鹽水和... 詳情
【明報專訊】反修例運動期間,警署外多次爆發警民衝突。2019年8月尖沙嘴警署警民衝突中,一名女子被射中右眼濺血,多人被捕及控以暴動罪,其中2... 詳情
「12港人」郭子麟與IVE生 認油麻地暴動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有市民在附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引發警民衝突,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13名男子被控暴動等罪名,... 詳情
【明報專訊】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前日涉嫌違反「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