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取消買賣合約易 買家反口踢契後果堪虞
華裔夫婦面臨索賠95萬元
【明報專訊】近年買屋、買樓,地產發展商可以「爛尾」、臨時加價,而取消買賣合約,買家的損失卻不會獲賠償。但情況若翻轉,買家退訂取消買賣合約,若因此而令發展商受損失,小買家卻要賠償發展商損失。一對華裔夫婦目前就面臨類似情況,被發展商索償95萬元。
事件中的女事主曾為取消合約而作出多項安排,因而被發展商告上法庭。
買家遇跌市圖取消買賣
這位姓梁的女買家,因2017年初開始的樓價暴跌,為了避免損失,想取消買賣合約,想方設法下仍被拒,被賣家公司告上法庭後,初級法庭原則上接受發展商索償理由,梁女未等案審完即作上訴,但被安省高等法院駁回,讓原本的司法程序繼續進行下去。該案連梁女的丈夫也要被列為被告。案情透露,女子梁燕(YIN LIANG ,音譯)2017年與地產開發商Suevil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簽署購房合約,以345萬元購買在萬錦市開發的樓盤一個樓花,房屋交吉日期為2019年7月5日。
梁女在拿到CIBC銀行的按揭貸款授權後,在2017年6月1日,未有通知開發商Suevilia公司,就將名下位於多倫多市的一處物業的股權,無償向其丈夫趙某(Zhao,音譯)進行了轉讓。
這處房產是梁女與丈夫在2014年8月共同購買,當梁女士將這處房產屬於自己的業主權轉讓給丈夫之後,她就無法再獲得CIBC銀行的按揭貸款以完成交易。此外,梁女對其名下位於多市的另一處房產做了二次按揭,額度為25萬元。
梁做出上述舉動的背景,是大多倫多地區的樓市在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間有大幅下跌。
指公司延遲交吉損害利益
在2019年6月初,梁的律師多次致函Suevilia公司的律師,聲稱終止購房合約,理由是Suevilia公司延長或延遲交吉日期損害了梁的利益。
6月18日,梁的律師再次致函Suevilia公司的律師,質疑對方是否有權權利將交吉日期定為2019年7月5日。最終在雙方合約確定的交吉日7月5日,梁沒有完成交易。
2020年3月17日,Suevilia公司以260萬元的價格甩賣上述物業,比先前賣給梁的345萬元,少了足足85萬元。
Suevilia不肯善罷甘休,於2019年9月17日對梁提起訴訟,索賠95萬元,還提議將她丈夫趙某追加為被告,並裁定梁將物業權益轉讓給丈夫的行為無效。
而梁也反訴Suevilia公司,稱對方沒有遵守房屋買賣合約中的Tarion附錄中的通知義務,因此法官不但要宣布合約無效,而且還要地產公司退還先前交出的押金。
辯稱不懂英語不了解合約
梁還控告房地產經紀薛某(化名),聲稱這名經紀代表Suevilia公司處理樓盤的銷售和營銷時,對梁作出虛假陳述。梁稱自己不會讀、寫或說英語,更不了解購房合約的性質和範圍,因此被薛某騙得團團轉。
Suevilia公司認為,梁偷偷轉讓名下產業,就是明知自己已經無法完成購買萬錦市樓花的合約,為了避免受到沉重的損失,所以才採取這樣欺詐的手段,因此不但要告梁,也要告她的丈夫。
初審法官Josefo同意了Suevilia公司的加訴申請,梁對此不服提出上訴,但被安省高等法院駁回,讓司法程序得以繼續進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