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修訂有薪病假法 統一以「日曆年」計算
【明報專訊】卑詩省《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的修正案將完善有薪病假立法,以保護勞工並且簡化企業的行政流程。
勞工廳長白恩赫 (Harry Bains,圖)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以解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五天有薪病假生效以來出現的兩個問題。
第一種情形,商業團體擔心使用「就業年」(employment year)而非「日曆年」(calendar year)來計算僱員年度有薪病假的程序繁瑣,因為這需要根據每個僱員的就業開始日期來確定單獨的日期。
為了便於執行,該法案修正為參考「日曆年」,令所有僱員的年度休假計算期統一化,而不論就業期何時開始。每年有薪病假的總天數不會受影響,仍然是五天。
第二種情形,有人擔心由於集體合約中的現有用語,一些僱員會無法享受完整的五天有薪病假。為了確保政府的意願得到貫徹,即有薪病假的權利適用於卑詩省的所有僱員,省府指出,跟集體合約有關的條款正在進行修訂。
經過廣泛的公眾諮詢,卑詩省成為了加拿大首個實施每年以五天有薪病假為最低標準的省份。其他司法轄區的研究及經驗顯示,大多數勞工並沒有使用他們應得的所有病假日數。
此外,大多數公司的成本增長低於預期,顯著的益處包括提高生產力、保留訓練有素的員 工、減少受傷風險、提振士氣並增加勞動力參與。
這些變化將在御准後生效,預計將在本屆省議會結束前生效,以確保有薪病假權利適用於2022 年度的日曆年。
省府指出,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卑詩省有一百多萬勞工沒有有薪病假,其中大多數是從事低薪資工作的勞工,他們往往是女性或少數族裔工人。
省府說,有薪病假保護《就業標準法》所涵蓋的所有勞工,包括兼職僱員。該法不包括聯邦監管部門、自僱人士以及被明確排除在該法之外的行業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