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保證不交易沒損失 雙方各執一詞對簿公堂
據苗先生稱,因為該房產有分租土庫這個所謂的「把柄」,巴蒂亞向他百分百保證,可以讓苗先生順利從合約中脫身而不受損失,所付出的代價就是2.5萬元的律師費。
苗先生稱,他看到巴蒂亞律師泊在辦公大樓外的豪車,律師身上穿的高檔名牌服裝,再加上律師胸有成竹的談吐,令苗先生以為,這個律師能夠「扭轉乾坤」。
至於逢人就說自己無錢同時承擔兩處房產,苗先生承認那只是他故意找的藉口,以便退出交易或重新談判爭取更好的條款。至於這樣的藉口是否合法,苗先生認為「說假話沒有錯,在談判過程中撒謊,是做生意的標準和可接受的一部分。」
而巴蒂亞律師的說法則完全相反。他表示,苗先生是在別人推薦下找到他求教。他與苗先生討論了聘請專業房屋檢查員來尋找潛在缺陷證據的策略。
巴蒂亞稱,苗先生顯然知道如果能找出潛在缺陷的意義。但兩人起初都沒有提到烈治文山市的那處房產。
但巴蒂亞很快厭倦苗先生的來訪,因為他通常只提供半個小時的免費諮詢,而苗先生卻不斷表示他購買的房產價值下滑,想問如何可以擺脫合約而不受懲罰,最後才表明想在烈市房產上向巴蒂亞求助。
而巴蒂亞當時就直言相告,如果苗先生簽署了一份確實且具有約束力的購房合約,那麼避免交易的機會將微乎其微,並且根本無法保證。但他還是可以幫對方處理履約的問題,因為他以為苗先生真的不知道那處房產的分租土庫存在問題。但他也言明律師費用會非常昂貴,而且一旦敗訴,苗先生還不得不支付律師費、損害賠償以及對方的費用。他表示,苗先生當時的反應是「只有背水一戰」。
巴蒂亞認為,苗先生退出交易的重要動機,就是因為當時房地產市場崩潰了。而他後來才驚訝地知道,苗先生早在簽約時,就主動放棄了對分租土庫的調查。他只好建議苗先生與賣方和解賠錢,但苗先生表示他沒錢。
受理此案的法官稱﹕「我必須說,雖然我不會天真地相信,各方在談判過程中不會時不時地誇大自己的主張,但很明顯,誠信壓倒一切伎倆。我根本不接受為了擺脫合同的承諾而去捏造事實和搪塞的行為。
「苗先生認為所謂的欺騙行為具有正當性,對此毫無歉意的態度,使我對他的可信度持嚴重保留態度。」
但巴蒂亞律師的做法也有值得商榷之處。該律師應該是一開始就以書面形式向苗先生表明,他如果遵從苗先生的指示而採取的立場,勝算不大,反而應重新考慮和解的可能。
法官判決稱,對於原告和被告大相徑庭的說法,巴蒂亞律師的可信度更高一些。苗先生在很大程度上是自食苦果,不能將他在遇到巴蒂亞之前就陷入的困境歸咎於巴蒂亞。
即便巴蒂亞的行為並不完美,但從最初與巴蒂亞會面時起,苗先生本人對整件事的推動就要負更大的責任。因此法官駁回苗先生對巴蒂亞的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