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去年聲明:BNO移英不屬永久離港證明
[2022.03.14] 發表
【明報專訊】過去一年不少港人透過BNO簽證計劃移居英國,積金局去年曾表明,以該途徑移英將不能作為永久離港的證明以提早提取強積金。
據積金局去年聲明,局方指由於港府已表示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強積金法例亦列明可提早提取強積金的6個特定情G,包括提早退休、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及死亡。
積金6情G提早取
其中移民屬於永久離港,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重複以永久離港為由作提早提取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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