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釋法」:袁隆平受《烈士法》保護
【明報專訊】最高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羅慶東昨表示,對袁隆平院士等已故英雄模範人物,應當納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的保護對象。
中新網報道,在最高檢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有媒體提問,去年5月,「雜交水稻之父」、中國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去世後,有網民在網上對袁隆平侮辱、詆譭,公安司法機關按照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處理,袁並非「英雄烈士」,為何適用這一罪名。羅慶東表示,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中的「英雄烈士」的界定確實存在不同認識。辦案中,既要與《民法典》、《英雄烈士保護法》等前置法基本對應,同時也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本意適當解釋。
他表示,本罪中的「英雄烈士」,是指已經犧牲、逝世的英雄烈士。對那些雖然不屬於烈士,但事[、精神被社會普遍公認的已故英雄模範人物,如袁隆平院士,因為他們為國家、民族和人民作出了巨大貢獻和犧牲,其名譽、榮譽承載茠懋|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當納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的保護對象,與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一樣予以《刑法》上的一體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