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食堂違約做街客生意 用不同店名網上掛單 承辦商收警告信
【明報專訊】新冠疫情持續,市民對食肆外賣需求有增無減。位於西灣河水警港口分區總部內的食堂,近期被網民發現向街客提供外賣服務,本報記者追查發現,相關食堂在兩大外賣平台「掛單」,但採用的食肆名稱與投得政府食堂經營權的店名不同。記者早前透過外賣平台向該食堂訂購晚餐,成功在水警港口分區總部外取餐。政府產業署確認,根據租約,該食堂的訪客和顧客僅限於水警港口分區總部工作的政府僱員及獲警務處授權的人士。警方表示已向相關食堂承辦商發出警告信,並已提醒所有警署食堂承辦商須遵守合約條款。
明報記者
本報上月中從facebook群組得悉,外賣平台foodpanda有一間名為「雅翠小廚」的餐廳,報稱地址「Marine Harbour Division Police Station, 40 Tai Hong Street, Sai Wan Ho(西灣河太康街40號水警港口分區警署)」,有網民在該帖文質疑水警飯堂可否供應外賣,亦有人分享買外賣過程,稱下單後會有女子在水警總部正門閘口送餐。
職員水警總部閘外送餐
記者從foodpanda和戶戶送(Deliveroo)兩個外賣平台均找到報稱位於太康街40號的「雅翠小廚」,並透過foodpanda以自取方式訂購3個晚餐飯盒,按指定時間抵達太康街水警港口分區總部外等候,初時未見職員送餐,記者遂透過閘門對講機查詢,約5分鐘後,一名持外賣的女子從水警港口分區總部大樓下來並步出閘外送餐。
記者取餐後查詢該餐廳會否有自己的外賣電話,對方稱不記得號碼,叫記者再循外賣平台下單。
政府產業署回覆本報查詢稱,太康街42號水警港口分區總部西灣河西翼碼頭1樓部分地方的政府食堂,屬警務處部門專用樓宇內物業,由警務處負責管理及監管租客的日常營運,現由「深英快餐店」名義經營,租期由去年9月1日起生效,為期3年。
租約限政府僱員獲授權者光顧
產業署稱於2020年因應警務處要求為該處招租並批出租約,該處所訪客和顧客僅限於水警港口分區總部工作的政府僱員,以及獲警務處長授權的其他人士。
警方回應稱留意到有關情G,已向相關食堂承辦商發出警告信,亦已通知所有警署食堂承辦商,提醒他們須遵守合約條款。
事後foodpanda搜尋無果
記者在產業署和警方回覆後,再在外賣平台搜尋「雅翠小廚」,在foodpanda已找不到該餐廳,在Deliveroo則指已關閉,同時保留基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