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家長同意 12歲可申領未成年槍牌
據皇家騎警的資料顯示,持有槍械牌照(俗稱「槍牌」)人士可管有及使用槍械,而管有受限槍支者亦需一份槍械註冊證書,內容列有槍械與物主資料。若被執法人員發現,未持有效槍牌而藏有槍械,便有機會被罰。
對於新申請槍牌者,現時只可申領「Possession and Acquisition Licence」(PAL)一類牌照。在一般情況下,申領者必須完成「加拿大槍械安全課程」(CFSC),並通過考試。PAL牌每五年續牌一次,18歲或以上人士便可申請,有槍牌後可管有非受管制槍械(Non-Restricted Firearm)。
本國槍械受管類別大致分三種,違禁槍支(Prohibited )、受管制和非受管制。一般來福槍或獵槍被列入非管制槍械。騎警資料亦指,為了管有「受管制」槍械人士而申領PAL牌照者,除了需完成和通過上述CFSC安全課程及考核外,還需通過「加拿大受管制槍械安全課程」(CRFSC)。
本國亦設有為12歲至17歲未成年槍牌「Minor's Licence」,領牌照條件亦是完成及通過CFSC,以及有關執法人員先向其家長或監護人查問和取得同意。未成年持牌人只可為了獲批准目的而借用非管制類槍支,例如是為了射擊比賽、打獵和有標靶練習。
大溫不少機構提供CFSC課程,包括總部設在列治文的溫哥華槍會(VGC),非管制類槍牌課程收費180元,兼讀受管制收費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