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商毁輕鐵站囚18月 官:幸警及時截查
【明報專訊】3男1女涉2019年在私家車及WhatsApp群組商討破壞屯門輕鐵站,3名男子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刑事損壞罪成,昨在區域法院判監18個月。辯方庭上求情稱,本案沒造成任何實質破壞,稱「一兩個月都好重要」,望法庭輕判。法官姚勳智表示,本案嚴重之處是當時正值社會事件,若非警員及時截查,多部閘機會遭損壞,造成的混亂難以想像。
被告眼鏡店東主李鈞浩(26歲)、網球教練張溱煒(27歲)及巿場行政人員李懷恩(26歲),被裁定於2019年9月5日在屯門串謀損壞輕鐵站設施。同案女被告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姚官引述求情稱,案件並非經長時間預謀,事發時夜闌人靜、人流稀疏,被告沒煽動或引起恐慌。
姚官續引述求情信稱,李鈞浩樂於助人,受社會事件影響「激動下反抗」,他深表歉意。當日生病的張溱煒僅穿拖鞋把風,品性善良,只是偶有衝動,稱自己年少無知,以錯誤方式表達不滿,反省後承諾不會再犯。而李懷恩為人積極良善,願服務社會。
稱倘無截查 閘機或遭損壞
姚官判刑稱,本案嚴重之處是當時正值社會事件,公眾秩序被破壞,若非警員及時截查被告,多部閘機會遭損壞,早上對市民造成的混亂難以想像。而且,被告攜有扳手及更換衣服,並途經多個輕鐵站觀察,涉及6條路線共30部閘機,並商議逃走路線。姚官以兩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承認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惟3人不認罪,無其他減刑理由,判各人監禁18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20/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