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專題:南沙獲批跨境貿易投資試點 中小企可自主借外債
【明報專訊】經國務院批准,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公布,將在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展開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旨在支持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同時為進一步提高開放監管能力、探索更開放更安全的外匯管理機制積累經驗。試點政策將涵蓋9項資本項目改革措施、4項經常項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項加強風險防控和監管能力建設的相關要求。
資本項目改革方面,一是拓寬企業跨境投融資渠道,支持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展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謹慎開放跨境資產轉讓業務,展開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可以免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直接由銀行辦理,擴大資本項目收入資金使用範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自行選擇跨境投融資幣種,適度提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貸規模上限。
經常項目便利化方面,將便利優質企業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支持銀行提升新型國際貿易結算功能,有序擴大貿易收支軋差(netting,指交易參與者之間同意的餘額或債務對})淨額結算企業範圍,貨物貿易特殊退匯免登記。此外,在加強風險防控和監管能力建設方面,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加微觀監管的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加強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測預警和逆周期調節,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活動,建立試點糾錯機制和風險應對預案,關注大額異常跨境交易,確保試點平穩有序推進。
除了南沙,獲批試點地區還包括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海南自貿港洋浦經濟開發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