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攜藏汽油彈背囊 退休警兒子否認縱火罪
【明報專訊】2020年七一有網民號召到港島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其間一名退休警員的兒子涉於銅鑼灣攜有藏汽油彈的背囊,他否認兩項縱火罪、各一項盜竊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昨於區院受審。控方指稱,雖然片段中被告看似沒有對雜物縱火,但他管有與現場相同、以「玉泉」玻璃樽製成的汽油彈,且他的手機鎖屏圖片是和背囊內相同的風褸,以「共同犯罪計劃(Joint enterprise)」指控被告。
現場有人縱火
「共同犯罪計劃」控告
被告黃梓峻(現年18歲,學生)為退休警兒子,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富明街和波斯富街附近,及在波斯富街的美心西餅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用火損壞一些雜物;在時代廣場中庭保管3枚汽油彈和一個打火機;及盜竊一個印有警察字樣的塑膠套。
控方開案陳辭指稱,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身穿白色外套和揹茼レ潃I囊,他會合其他黑衣人,當中有人縱火。其後被告更換黑色外套,與黑衣人一同行事,向美心西餅的捲閘投擲汽油彈,引起火警,有人舉傘掩護;被告在時代廣場外遭警長截停前扔掉背囊。
警長吳志堅供稱,當晚7時許,任速龍小隊的他於掃蕩時截停被告等7人。吳發現被告右方的灰色背囊底部有液體滲出,傳來易燃液體氣味。
吳於背囊內搜出一個汽油彈、屬兩個汽油彈的玻璃碎片、一個警方雪糕筒膠套及一件背面印上黃色字樣「F××K THE POLICE」的黑色風褸。控方稱,被告的手機鎖屏圖片亦有顯示該風褸照片。翌日,警方帶同被告到其住所搜屋,並用背囊內的鎖匙打開大門。
被告手機鎖屏圖
控方稱出現背囊內風褸
辯方在盤問時表示,被告曾告訴吳該背囊不屬於他,但吳當時卻說被告手機的鎖屏圖片是與背囊內相同的風褸,吳說「(背囊)仲唔係你鵅H」又多次夾雜粗口稱「你當我戇×謘H」及「鰩麊K角見啦」,吳在庭上一概否認,他僅承認曾檢查被告的手機。
另外,昨日庭上公眾席一度有手機發出提示聲響,法官謝沈智慧要求在場者舉起電話讓保安檢查,並警告「再聽到響全部收晒」。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