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之柱拆件入櫃 高志活籲丹麥護柱 港大行動後聲明:展示雕像有違法風險
【明報專訊】屹立香港大學校園逾24年、悼念北京六四事件的雕塑《國殤之柱》,前日深夜被校方拆除,昨早7時被移至位於石崗的港大嘉道理中心。港大校務委員會稱該雕像已日久老化,且參考獨立法律意見並評估風險後,衡量大學整體利益,在周三會議決定將之移走。據了解,當日通過移除雕塑的決定並非一致;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黃靖軒稱席間表達了反對意見。雕塑創作者及擁有人高志活稱,已聯絡丹麥政府尋求保護國殤之柱,並向特區政府提出交涉,冀取回雕塑。丹麥外相科弗德(Jeppe Kofod)稱,移除雕塑是香港另一令人擔憂的發展。
原址續圍板 學生斥夜拆「鬼祟」
港大前日深夜開始拆除國殤之柱,工作人員將之拆件,由吊臂放入貨櫃,而載着貨櫃的貨車於昨日清晨在警方車輛護送下離開校園,至上午7時45分運抵港大嘉道理中心,貨櫃被吊下擺放空地一旁。原擺放國殤之柱的港大黃克競樓平台位置,昨圍上黃色膠板。港大畢業生陳先生批評校方深夜拆柱做法鬼祟,「擔心今日就搞條柱,聽日就搞professor(教授)」。港大生羅小姐認為拆柱事件代表大學擁有相對自由環境的時代已過去。
校委:雕像老化有安全風險
學生代表:開會時有提反對
港大校委會昨早發聲明稱,大學從未批准任何個人或團體在校園放置有關雕像,有權隨時採取適當行動處理,關注雕像狀况欠佳帶來的潛在安全問題;根據大學最近諮詢法律意見,認為繼續容許該雕像於校園展示,會為大學帶來觸犯本港刑事罪行條例的法律風險,校委會指示大學在移除雕像後妥善跟進,並就適當的安排繼續尋求法律意見。
據了解,港大校委會前日會議通過移除雕塑的決定並非一致。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黃靖軒回覆查詢時稱,席間表達了反對意見,「覺得𠵱家港大唔適宜招嚟更多風波同埋關注」,同時提出為何要倉卒拆走等問題。他說當時校委會未有說明何時搬遷,認為校方須接觸雕塑擁有人高志活商討解決方法。
高志活:向港府提交涉取回
或對港大法律行動
高志活昨接受港台訪問稱,已就事件聯絡丹麥政府,尋求保護國殤之柱,並向特區政府提出交涉取回雕塑。他說雕塑是他的個人財產,港大行為如同罪犯,他可能就此採取法律行動。他重申願意到港取回雕塑,前提是當局要確保不會拘捕及起訴他,因為他過往曾批評內地人權狀况,憂來港時會因《港區國安法》被捕。丹麥外相回應稱,丹麥政府無法左右外國的大學展覽什麼藝術品,但認為透過言論、藝術及其他方式等和平地發聲,完全是所有人的基本權利,在香港也一樣。本報向港府查詢是否已收到高志活交涉,截稿前未獲回覆。
葉劉指「負面政治符號」范徐稱醜怪
另一校友陳穎欣:做法符市民期望
數名是港大舊生的政界中人表示支持港大做法。身兼港大校董、成功連任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稱,港大校園由校方管理,有權決定擺放什麼物件,而國殤之柱是「非常負面的政治符號」,在港大存在多年,令人非常遺憾。全國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形容國殤之柱為「醜怪的塑像」,早應移除。於港大畢業的工聯會候任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認為港大做法符合市民期望。至於立法會唯一「非建制派」、社福界候任議員狄志遠認為,要思考如此倉卒地移除國殤之柱會否惹來反響、是否有利社會和諧。
湯家驊:倘知雕塑或宣揚分裂
任由放置或違國安法
港大校委會稱移除雕塑的考慮涉法律風險理由。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國殤之柱長久被賦予特別意義,支聯會以此宣揚「打倒一黨專政」,公眾不可能自欺欺人。他說,港大若明知該雕塑可能宣揚分裂或顛覆國家政權仍任由放置,或被視為有犯罪意圖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若港大積極移除,則反映犯罪意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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