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否認叉頸指控 反指方仲賢「叉自己頸」
【明報專訊】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前年8月6日在深水麚Q指管有10支雷射筆被捕,及涉在警方檢取手機前重設手機,早前否認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而受審。協助制服被告的警長昨於區域法院供稱,因被告曾逃走及推撞,故需用手控制他,又指被告右手曾於頸前向上推,「想叉頸」,他隨即制止。
警長4627夏偉基憶述,被告方仲賢遭截停時一度逃走,故雙手按住他的膊頭,又形容被告反應激烈,前後推撞,「想辦法再次逃走」,他與同袍遂把被告帶到大家樂門外牆邊,當時被告仍有推撞,令他後退一兩步,故用力把被告按在牆身。
夏續說,被告在正式被捕時曾大聲呼叫,夏要求被告「唔好再嗌」,惟被告對他笑了一下,稱「我唔會驚」。其後被告表現不適,夏供稱當時捉住被告的右手,被告把右手虎口位置向上推,試圖「叉住喉嚨位置」,他隨即制止,被告坐到地上後一度作嘔。辯方質疑夏偉基在錄取口供時未曾提及被告「想叉頸」,惟控方在覆問時指出,夏偉基在警員記事冊記錄被告曾「用手扣住頸」。
被告兩問為何叉頸 警稱「你走儦嚏v
夏偉基確認他聽到被告指控他叉頸,但夏否認曾叉頸。辯方在盤問下指出,被告曾兩次問他為何叉頸,夏均答「你走儦嚏v,被告第三次提問時,夏回答「因為頭先我截查你黈伬唌A你逃走」,辯方質疑夏未曾否認叉頸,「因為」兩字亦代表他承認叉頸,夏不同意,又解釋當時沒發現有人叉頸,「唔知佢講緊乜」,加上需要制服及搜查被告,認為「再同佢爭辯都冇意思」。
夏又稱,在檢查被告身分證前不知他的身分。被告送院後,有6名聲稱是被告親友的男女,在應診格外與他及同袍口角。因6人中有「平時新聞報道有見過」的大學生,認出當中數人,加上院內爭執的片段在網上廣傳,故對事件印象深刻。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11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