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房局內部報告未全公開 公眾不知誰被處分
【明報專訊】港府當年循3個途徑調查南丫海難,連同今次家屬取得的警方的死亡調查報告,以及早年發表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如今只剩運房局內部調查報告未公開,當中被處分官員名單、如何處分等,當局仍秘而不宣。運房局近日回覆本報查詢時再拒絕公開報告。遇難者家屬Alice質疑黑箱作業:「係咪牽扯太多人,問完發覺要左手打右手,咁算啦當大家打鰲N算?」
早前稱應公開 張炳良:無補充
運房局2014年公布報告摘要時,曾以影響刑事司法程序為由,拒絕即時全面公開報告。時任運房局長張炳良當年表明報告最終「不可能不公開」,但有傳媒早前引用《公開資料守則》要求公務員事務局提供報告全文,仍不得要領。張炳良回覆本報查詢時稱,今年9月已回應傳媒,現無補充;他當時向「立場新聞」稱,仍認為「報告應最終公開」,並指報告處理坦蕩,沒什麼要隱瞞。
該報告摘要曾揭調查小組鎖定調查55名海事處人員,發現17人在執行關於「南丫四號」職責時行為不當,當時4人已退休,其餘13人中有兩人為首長級官員,報告建議對其中7人展開正式紀律程序,餘下6人以警告形式處分。本報要求運房局不記名、以數字提供涉事官員最新狀G,包括在職、首長級及已受紀律處分人數等,局方拒絕。
局方:已跟進人員紀律處分
運房局和海事處回覆稱,現行法律限制下不可自行向公眾或家屬全面公開報告,否則可能違反保障個人資料相關法律;若公開報告,相當部分內容須遮蓋,但報告會變得無條理和連貫性。該局稱,公務員事務局已按律政司意見等就每宗個案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對人員紀律處分,但不會公布詳情。
翻查資料,調查委員會曾傳召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蔡志全及廖朝暉作供,揭二人先後為南丫四號驗船的破艙穩性計劃書進行審核,但未發現報告出錯;根據政府電話簿顯示,二人現已升至助理海事處長,分管船舶事務及航運政策,為首長級薪級第二點,月薪17.9萬至19.6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