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貼針對法官海報 男子加控6罪 1涉手機內文宣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一名男子涉展示針對該案主審法官的海報,早前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加控被告4項展示煽動刊物及兩項管有煽動刊物罪,被告面對的罪名增至8項。據悉,其中一項新增罪名與在被告手機檢取的文宣有關。
辯方表示,昨日收到逾1500頁控方文件,需時為被告蔣頌生(41歲)提供法律意見。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遂將案押後至12月31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經過新增及修訂控罪後,被告面對6項展示煽動刊物及兩項管有煽動刊物罪。涉及前者的控罪指被告今年6月11日至7月29日間,在上水天平h天喜樓一間幼稚園展示共5張海報,及在高等法院大樓展示一張海報,意圖引起對香港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管有煽動刊物控罪指被告今年8月6日於粉嶺馬會道北區公園外,管有48張數碼檔案形式的海報,及同日於粉嶺圍近馬會道咪表停車場的一輛私家車內管有28張海報,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
【案件編號:WKCC 3129/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