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偷同袍信用卡買iPhone 稱升職壓力大
【明報專訊】35歲男警長在前年2至3月兩度偷取同袍的信用卡,簽帳購買3部iPhone,以及在3間麥當勞消費共41元,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因晉升警長面對極大壓力下犯案,同袍形容他是隊中「模範榜樣」,建議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法官勞潔儀認為「沒有需要」,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須還押。
舊卡新卡兩次偷龍轉鳳
案情指被告劉晉寧(35歲)與事主梁樂倫同任職交通警,兩人在上水警署獲分配相鄰的儲物櫃。前年2月16日,梁樂倫發現遺失一張放在儲物櫃的恒生信用卡,他在獲補發新卡的3日後,發現新卡被換成已報失的舊卡,他註銷新卡兩日後,發現舊卡被換成新卡。
被告承認各3項盜竊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於前年2月11日至3月2日,盜竊兩張信用卡和好望角大廈地下麥當勞一項11元的物品,及以梁樂倫的信用卡付款,取得3部iPhone,總值29,697元;另否認在3間麥當勞餐廳,盜竊5項各6元的物品,5項盜竊罪獲留法庭存檔。
認盜竊麥當勞11元物品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前年1月升職警長,被女友催婚,出於壓力犯案,事後接受輔導發現患上適應障礙症。他對警隊工作感自豪,惟因案件停職至今,一手摧殘夢想;被告親撰求情信表示使家人失望,令警隊蒙羞,深感懊悔。被告已付清涉案信用卡帳單,辯方指卡主梁樂倫已原諒他,甚至為被告求情。
事主原諒 同袍稱「模範榜樣」
親友求情信稱被告慷慨、勤勞,僅一時愚蠢犯案。同袍形容他有幹勁、富責任感,是隊中的「模範榜樣」;有朋友曾問會否棄保潛逃,他回應稱會勇敢承擔責任,「堂堂正正做一個男人」。被告兒子16個月大,妻子失業,她求情冀法庭寬大處理,讓被告續當好丈夫、好父親。
【案件編號:DCCC 7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