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境外舞弊亦受管 廉署:無執法權需求助
【明報專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昨日被問到口岸投票安排,是否為推高選舉投票率,他稱「完全無考慮投票率」,純粹因社會要求和選民意願。他強調,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即使不當行為發生在香港以外仍受條例監管。至於如何執法,他稱需要時廉署會適當跟進。多名非建制派候選人向本報稱,難以在內地拉票,九龍東候選人民主思路陳進雄稱建制派在內地動員力強,安排對非建制派很不利。
對於如何在境外的舞弊或非法行為執法,廉署回覆稱在香港境外不能行使執法權力,內地與香港亦無刑事事宜司法互助安排,若在調查過程中需在內地蒐證,廉署會根據個案協查機制,向內地相關單位提出請求及要求協助。
陳進雄說,如何通知選民投票也有疑問,且選舉通函、facebook宣傳都入不到內地。九東候選人還有鄧家彪、顏汶羽、胡健華和李嘉欣。
陳家洛質疑內地動員開支申請難監察
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表示,選舉通函只能在香港範圍,若候選人對手在內地有組織網絡,如有內地港人名單,安排運輸、組織動員「容易好多」,亦帶出疑問會否如實申請相關開支,有關開支是否歸某候選人,他認為在境外難以監察,產生灰色地帶。陳又稱,政府對境外選舉舞弊或不當行為如何執法,未能提出妥善處理方式,令人質疑選舉公正性。
至於措施對投票率影響,陳家洛說一定有增加但無法估量,「常識告訴我們,有組織和動員能力團隊,會好好運用機會增加團隊勝算」。
(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