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警買雞翼「唔記得」付款 自簽守行為
【明報專訊】54歲休班男警涉在香港仔一間超級市場內偷取兩盒價值約50元的滷味食品,早前被控一項盜竊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獲控方申請自簽守行為處理案件,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1500元、守行為18個月,以及支付500元訟費,控罪獲撤回。
報稱公務員的被告為陳兆輝(54歲),原被控於2021年8月18日,在香港香港仔中心1期地下「百佳超級市場」偷竊一盒雞翼及一盒鴨胸,而上述物品為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
同意案情指出,案發當天下午近2時,被告在香港仔中心百佳超級市場內,推着一個放有背囊的手推車。車上有生菜、洗頭水及南瓜,被告將一盒鹵水雞翼及一盒鴨胸放在背囊旁邊。其後被告到自助收銀處付款,但沒有為該兩盒總值52.1元的鹵味食品付款,遭超巿職員在出口處截停,於是報警。
自助付款 購物袋遮兩盒食品
被告在警誡下聲稱,「我係唔記得,唔係有心唔畀錢。」之後他到警署錄取錄影會面口供時否認偷竊,聲稱以為已為兩盒食品付款。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將兩盒鹵味食品放在手推車上後,特意放在背囊旁邊,以及用購物袋遮蓋。
【案件編號:ESCC 21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