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接生醫生胎位診斷不同 一人認或誤判
【明報專訊】庭上爭議擺放真空吸盤的位置是否準確,院方曾四度評估胎位,以判斷吸盤擺放位置,惟兩名醫生1小時內出現不同診斷。負責放置吸盤的駐院醫生陳頌妍在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問下,承認可能誤判胎位;其後接手的專科駐院醫生畢詠雯則相信,吸盤位置誤差並不嚴重,但同意輔以超聲波檢查更準確。
醫療報告所示,陳頌妍曾兩度判斷胎兒頭部處於枕前位,即臉部朝下。惟畢詠雯其後判斷胎兒處於枕後位,即臉部朝上;女嬰最後於枕後位出世。陳承認可能誤判,稱胎兒深入產婦盆骨後,由前位轉為後位的機率僅2%;畢詠雯則解釋,吸盤須放在胎兒後腦囟對上3厘米位置,但用手摸索一般有1至2厘米誤差,只要吸盤位於前後腦囟之間,相信影響不大。她接手時亦判斷吸盤位置「不離譜」,故未再調整。
陳頌研亦同意,可輔以超聲波檢查胎位,但強調仍需用手摸索枕骨位置;畢詠雯則稱,超聲波檢查胎位的準繩度較人手檢查高約20個百分點,而翁美容情况並不危急,有空間使用超聲波。
指誤差不大 同意可用超聲波
女嬰出生後,兩名醫生均沒紀錄吸盤印的位置。陳頌妍供稱,院方並無規定做上述紀錄,惟同意何官所稱,翁四度使用吸盤助產,該紀錄「值得寫低」;畢詠雯則說,接生時沒即時檢查吸盤印,惟院方在近兩年更新指引,要求記錄吸盤印的位置。
未記吸盤印位置 同意「值得寫」
庭上另爭議院方在女嬰出生後才通知兒科醫生施救。畢詠雯認為,兒科與產婦科相距不遠,醫生能隨時趕到產房協助,惟院方亦因應事件更改指引,若使用3次真空吸引術,必須安排兒科醫生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