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網絡安全法保基礎設施
【明報專訊】據了解,港府正研究是否訂立「網絡安全法」,加強保障本港網絡資訊系統及重要基礎設施資訊系統運作安全,防範網絡攻擊。政府昨稱非常重視資訊保安及網絡安全,會繼續與不同持份者合作,採適當措施提升預防和應對網絡攻擊的能力。據了解,訂立網絡安全法的相關內容或在明天公布的《施政報告》涵蓋,而這條擬定的新法例,與當局為《基本法》23條立法分開處理。
《星島日報》昨報道,政府研究訂立網絡安全法,由跨政策局負責,旨在從宏觀層面保障網絡資訊系統安全,包括重要基礎設施如政府機構、金融機構、電訊設施、水電煤及公共交通等,研究方向包括考慮要求營運者或供應商制定網絡信息數據資料保障準則,防範網絡受襲或資料外泄,配合應變計劃、事故呈報機制,確保設施不受干擾或破壞等。
本報昨向保安局查詢立法方向及時間表,政府發言人回覆,非常重視資訊保安及網絡安全,一直密切監察網絡攻擊趨勢及保安威脅,會繼續與不同持份者合作,採取適當措施提升整體預防和應對網絡攻擊的能力,提高市民網絡安全及風險意識,令香港成為安全的智慧城市。政府不評論個別報道。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稱,保障網絡安全是政府責任,必須全面檢視。她說,重要基礎設施如銀行、交通工具、港交所等依賴網絡,立例合理。
澳門《網絡安全法》2019年12月22日生效,確保關鍵基礎設施網絡、系統及數據資料獲合適保護,以降低網絡攻擊風險。澳門當局稱,法例適用範圍只針對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資訊網絡與互聯網之間傳輸的數據,技術上只限檢視電腦數據資料流量及特徵,不會也不允許檢視內容,不涉及市民個人通訊。澳門法例又規定電話卡須實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