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稱不知台蘋賣產 陳官懷疑說法
【明報專訊】黎智英申解凍投票,判辭另講述香港壹傳媒最近變動及發展,包括各董事辭職、子公司兩董事報稱地址為美國,以及台灣《蘋果日報》資產買賣,黎智英表示不知情,法官陳健強表示懷疑及驚訝。陳官提到,黎被指控危害國安、勾結外國勢力等嚴重罪行,要法庭相信他作為控股股東行使表決權,不會阻礙凍結資產想法「天真」(naive)。
判辭指出,壹傳媒及附屬公司本年8月6至12日,至少有58名董事變動,9月5日宣布剩餘4名董事已全部辭職。同月其中兩名報稱美國地址的董事,成為子公司董事會的唯一成員。黎智英直接及間接持有壹傳媒71.2%的股份,他稱對上述發展一無所知,說法遭陳官懷疑。陳官質疑,黎從尋求全面允許他行使投票權,轉而尋求允許行使權將公司清盤。
官稱不限黎投票 或礙充公令
判辭亦列出黎智英被捕前後多次交易。去年12月8日,黎以書面授權出售台北壹傳媒綜合大樓,涉款逾4.7億港元。本年7月,《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以逾1.39億港元出售台灣一項物業等。
法官指出交易涉及大量資產,對公司影響重大,惟法庭不知收益去向。黎解釋並無直接或間接參與、以及聲稱忽略這些交易。陳官反駁,黎是控股股東,部分交易與他直接相關,明言對黎的解釋抱有懷疑。若不限制黎智英行使投票權,或會導致公司資產枯竭,從而降低股份價值,影響日後的充公令。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