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公布「疫苗證明」執行細則 鬧事可召警
【明報專訊】安省省府昨(14日)公布9月22日「疫苗證明」計劃推行細則,民眾進入非必需行業場所如健身房、餐館等地時,必須出示完全接種疫苗證明,除非有豁免,或者只是入內上廁所或付款;而進入工作場所等必需服務場所時,則無需出示證明。
對需要出示證明卻又拒絕並鬧事的人,有關場所的負責人可報警求助;而任由不出示證明的人進入須出示證明的場所,負責人亦要受罰。
個人違規罰750元 商戶罰千元
省衛生廳長葉麗雅表示,附例執法官、警察、公共衛生檢查員等,從本周就會開始採取執法行動,督促商家執行新規,對違例者開出告票,個人和商戶會分別面臨750元和1,000元的罰款。
她相信民眾遵從規定的比率會很高。即便有人不遵守,商家可以立即打911電話報警。省總檢察長已積極與省內各警隊溝通,若接獲商號有人違規的求助電話,不同警隊將會按照當時的情況作出回應。
葉麗雅在昨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居民在進入非必需行業(包括健身房、電影院、餐館、賭場、脫衣舞俱樂部和夜總會)時,必須出示已在最少14天前完全接種獲批疫苗的證明。
葉麗雅亦公布了一長串的「豁免」名單:無證者可以進入餐館戶外的露天茶座或室內的洗手間,或者是入店內下單、取外賣、付款,到商店購物,上醫院求診等。
安省首席醫療官穆爾醫生表示,已有證據表明,如果在封閉空間內接觸的時間少於15分鐘,感染病毒的可能性仍然很低。況且用洗手間的市民也會戴着口罩,病毒傳播的機會更是大減。
參加婚禮或葬禮的賓客,如果不參加相關的社交聚會,也無需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因醫療原因無法接種疫苗的人,以及12歲以下的兒童也可豁免。12至18歲的青少年可以無證進入室內運動和娛樂設施,但僅出於積極參與有組織的運動的目的。
獲得醫療豁免的個人,必須出示身分證明和醫生或執業護士的書面文件。進入必需服務場所不需要疫苗接種證明,包括工作場所、雜貨店、宗教服務場所、藥房和銀行。
目前已有一些場所如健身房公開表示,不願遵從省府的疫苗證明制度。葉麗雅對此表示,附例執法官、警察、公共衛生檢查員等,從本周會開始採取執法行動,督促商家執行新規,對違例者開出告票,個人和商戶會分別面臨750元和1,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