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羹舀糖打鬥命案 專家料死者早有血管瘤
【明報專訊】58歲地鐵維修員在茶餐廳為奶茶加糖時,以舔過的私匙舀公用糖而與同桌食客爭執打鬥,受傷留院後不治,死因庭昨日第三天聆訊。專家證人稱,傾向認為死者血管瘤早已存在,惟難斷定因血壓波動或外力誘發破裂,再令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致死。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死因裁判官今引導陪審團裁決。
官今引導陪審團
事發於2015年10月10日秀茂坪順天h萬順茶餐廳,死者黃文權翌年1月16日不治死亡。死者妻子藍艷玲3日來有出席聆訊,她庭上表示當時不在場,不知發生何事,「想知道(丈夫)死於人為定自然,希望得到公道說話」。
腦神經外科顧問醫生陳甘棠供稱,創傷導致左椎動脈撕裂並不常見,故傾向認為血管瘤早已存在,並不排除事主遭受猛力創傷,令血管撕裂出現動脈瘤。他說腦震盪或按摩時擰頸沒有表面創傷,均可形成血管瘤。
他認為人會做自我保護動作,故由「打拳頭交」致血管瘤的可能較低。他補充,逾九成血管瘤沒徵兆,通常爆裂才發現,有的睡眠時突然爆裂,形容是「計時炸彈」。
曾和死者打鬥的食客梁寶鈿以有適當利害關係者列席,其律師代表蔡兆昇向陪審團稱可裁定死者死於自然、合法被殺、不合法被殺或死因存疑。蔡引述資深法醫馬宣立指出,最大可能是死者本身的血管瘤自然破裂。他續稱,若血管瘤非自然破裂,陪審團需裁定梁寶鈿導致黃文權死亡是否合法,強調梁受到威脅才低頭自衛還擊,事後表現平靜,而死者僅右眉擦損。
【案件編號:CCDI-253/16】